近日,東方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支持青年人才創新創業的十條措施》,該市將採取10個方面的舉措,促進青年人才在東方創新創業,打造青年人才聚集新高地。
給予青年人才創業補貼方面,在東方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所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自工商登記註冊之日起正常運營1年以上的離校5年內普通高校畢業生和返鄉入鄉農民工、返鄉入鄉退役軍人等青年創業人才,給予每個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個體經營者1萬元的一次性補貼。支持青年人才創新創業方面,符合條件的青年創業人才,可申請個人創業擔保貸款,貸款額度不超過30萬元,貸款期限不超過3年;對符合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條件的借款人合夥創業的,可根據合夥創業人數適當提高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符合條件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額度上限之和的110%。
支持青年人才科技企業創業方面,對青年創業人才在東方設立的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市級眾創空間、市級星創天地等支持企業科技創新創業載體,給予相應的資助與經費管理。(海南日報全媒體記者張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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