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加大力度支持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新華網


海南加大力度支持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

2024-11-01   08:22:51
來源: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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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題:助力安居 我省加大力度支持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

  10月31日,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發布《加大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支持力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加大對新市民、青年人及收入困難家庭人員租賃住房的支持力度,便利繳存人租房提取,助力租房安居。

  我省將從3個方面加大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支持力度,一是繳存人家庭在我省實際工作地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未登記備案的,可“零材料”承諾辦理租房提取業務,系統自動審核辦結,實現即申即辦。

  二是新市民、青年人家庭在我省實際工作地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已登記備案的,在實際租金支出範圍內,本人月繳存額超過租房所在市縣提取額度上限的,可全額提取本人月繳存額支付租金;本人月繳存額未超過租房所在市縣提取額度上限的,可按租房所在市縣最高上限提取支付租金。

  三是繳存人經我省民政部門認定為低收入人員的,本人及配偶在我省實際工作地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已登記備案的,可按照實際房租支出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夫妻雙方均辦理租房提取的,按各自限額分別計算提取額度,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實際房租支出,且不超過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夫妻雙方均辦理租房提取的,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實際房租支出,且不超過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

  根據《通知》,租房提取額度標準具體為,繳存人租賃住房未登記備案的提取額度上限為900元/人/月;租賃住房已登記備案的提取額度上限分別為海口、三亞地區1500元/人/月,其他市縣地區1200元/人/月。

  根據《通知》符合上述提取條件的繳存人可通過“海易辦”APP、海南政務服務網以及各市縣住房公積金服務窗口,申請辦理租房提取業務。租房提取業務仍按現有約定提取方式實施,繳存人可以選擇按月或按季提取。

  《通知》自2024年11月1日起實施。(海南日報全媒體記者孫慧)

  根據《通知》租房提取額度標準具體為繳存人租賃住房未登記備案的提取額度上限為900元/人/月,租賃住房已登記備案的提取額度上限分別為海口、三亞地區1500元/人/月,其他市縣地區1200元/人/月

【糾錯】 【責任編輯:張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