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辦法對食用農産品便捷出島實行名錄管理-新華網


海南省&&辦法對食用農産品便捷出島實行名錄管理

2024-08-22   08:37:41
來源: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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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題:我省&&辦法對食用農産品便捷出島實行名錄管理,10月1日起施行

  便捷出島名錄運輸車輛可免查驗

  近日,省農業農村廳&&《海南省食用農産品便捷出島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對食用農産品便捷出島實行名錄管理。便捷出島名錄通過海南省食用農産品質量安全智慧監管系統與港口運營機構票務系統對接,其運輸車輛可免於查驗和監測抽查,直接購票出島。《辦法》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辦法》明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農業生産主體,對食用農産品採用單獨包裝、單獨運輸的,可以申請列入名錄:採用綠色種植養殖生産模式的,連續三年無不良檢出記錄;獲得綠色食品、有機農産品和農産品地理標誌認證的;被認定為農業標準化生産示範基地的。

  此外,符合下列全部條件的從事農産品收購、運輸、銷售的農業經營主體,可以申請列入名錄:經營證照齊全,近三年內未受到行政處罰的;近三年內未收購、運輸不符合農産品質量安全標準的食用農産品;收購運輸的食用農産品來源去向可全程追溯的;規範開具使用食用農産品承諾達標合格證的;運輸食用農産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

  便捷出島名錄實行動態管理,列入名錄的農業生産經營主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規定移出名錄:生産、收購或者運輸不符合農産品質量安全標準的食用農産品的;未規範開具使用食用農産品承諾達標合格證的;拒絕接受巡查檢查、檢驗檢測的;違規使用禁用、限用農藥(獸藥),國家、省、市、縣監督抽查檢出禁限用農藥1次,或者檢出常規農藥超標2次(含)以上的;發生重大農産品質量安全事件的;受到農業領域相關行政處罰的;被列入農産品質量安全信用懲戒名單的;收購運輸的農産品來源去向無法追溯的;其他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行為。(海南日報全媒體記者陳彬)

【糾錯】 【責任編輯:韓昊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