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海口印發《海口市支持會展業高質量發展若干規定》,進一步規範支持會展業發展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解決當前産業政策存在的問題與偏差,細化政策支持範圍、申請條件、補貼標準、申報與審批規程、績效與監督管理等事項。
《規定》進一步明確政策導向。突出支持國際化辦展,新增國際參展商補貼條款,明確展覽項目的國際參展商租用展覽面積佔總展覽面積比例達到20%及以上,給予項目補貼金額上浮20%;突出支持市場化辦展,刪除“一事一議”扶持條款,嚴格規範黨政機關辦展辦會行為,防範和避免了將在本地設立分支機構作為參與本地享受補貼的必要條件;突出支持專業化辦展,新增專業會議項目補貼條款;突出支持高水平辦展,新增專業會議嘉賓條件要求。
《規定》進一步優化政策條件。發揮財政杠桿作用,明確專項資金支持對象條件;會議補貼標準清晰,大幅精簡申報材料,減少申報工作量,為申報單位享受政策補貼提供便利。
《規定》進一步突顯政策成效。增加商旅文展聯動消費,提高項目申請條件下限;提振會展行業發展信心,延續普惠性政策支持;提升場租方面扶持力度,按照“會場總面積×每天每平方米補貼標準金額×會期天數”的公式計算補貼金額予以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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