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海南試點賦予公共衞生醫師處方權
海口三亞儋州琼海為首批試點
為健全公共衞生醫師制度,根據國家疾控局、國家衞生健康委、國家醫保局《關於開展探索賦予公共衞生醫師處方權試點工作的通知》,近日,我省啟動公共衞生醫師處方權試點工作,首批試點市縣為海口、三亞、儋州、琼海。
據悉,試點市縣將通過選取部分綜合醫療機構、社區衞生服務中心(站)和鄉鎮衞生院等基層醫療衞生機構的符合條件的公共衞生醫師參加培訓和考核,探索賦予公共衞生醫師處方權,不斷完善海南省醫防協同和醫防融合工作機制。
試點地區公共衞生醫師處方權範圍,主要針對的是整體風險可控、已經具有規範診療方法、有常規用藥方案的病種,比如艾滋病、結核病等部分傳染病,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寄生蟲病、地方病等病種,以及婦女圍孕期保健和兒童保健服務中的營養補充劑處方開具。同時,我省探索將“2+3”健康服務包管理的患者復診、預防接種、傳染病預防性服藥等納入公共衞生醫師試點處方權範圍。(海南日報全媒體記者馬珂 通訊員 陳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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