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今年秋季學期轉學工作8月1日開始-新華網


海口今年秋季學期轉學工作8月1日開始

2024-07-31   08:39:04
來源: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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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日報全媒體記者日前從海口市教育局獲悉,海口2024年秋季學期轉學工作將於8月1日9時開始,申請人應在8月1日9時至8月5日12時登錄“海口市中小學轉學服務平台”提出申請。

  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由於監護人工作調動、家庭住址遷移或因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在原所在學校就讀的,可以申請辦理轉學。普通高中學生由於監護人跨市縣工作調動、家庭住址跨市縣遷移或因身體、心理等特殊原因不能在原所在學校就讀的,可以申請辦理轉學。省內轉學的,中考成績必須達到擬轉入學校當屆統招錄取分數線。跨省轉學的,必須參加外省中考並獲得外省普通高中學籍,按與原就讀學校同類同級的原則,轉入監護人居住地附近的高中學校。

  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小學班額應控制在45人以內、中學班額應控制在50人以內。各學段起始年級第一學期不予轉學。畢業年級學生原則上不予轉學,但在畢業年級轉回戶籍地就讀以便參加戶籍地小學或初中畢業學業考試的學生可申請轉學。轉學不得變更就讀年級,學生休學期間不辦理轉學。符合轉學條件且學校有學位接收的,由學校接收。符合轉學條件,但學校無學位接收的海口市戶籍且尚未使用海口義務教育階段學位的學生,由屬地區級教育局統籌安排。不符合轉學條件或學校無學位接收的(本市內學校間轉學或非海口戶籍轉學),學校主動告知申請人繼續在原學校就讀。對符合統籌安排條件的學生,各區教育局結合轄區內學校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學校就讀。不接受統籌安排的,視為放棄轉學。烈士、現役軍人、公安英模、因公犧牲傷殘警察、消防救援人員子女轉學依據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海南日報全媒體記者習霽鴻)

【糾錯】 【責任編輯:王雯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