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三亞市消費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積極推動消費糾紛化解
情法相融解心結 公平調解促和諧
“真的很感謝你們的調解,雖然錢數不多,但我的心結總算解開了。”日前,當三亞市消費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以下簡稱三亞消調委)工作人員完成一宗消費調解後,當事人吳某難掩心中的激動。
原來,吳某在三亞某商場購買了一件“一口價”的黃金飾品,準備作為禮物送給母親,共計花費2400余元。事後,吳某發現該飾品中黃金的重量僅2.6克,覺得自己買虧了,要求商家退貨退款遭拒,雙方因此産生糾紛。
“家裏的經濟情況並不寬裕,我也不明白‘一口價’黃金的意思,以為其售價和普通的黃金一樣。”吳某&&,買回去後他才發現並不是自己心裏所想的禮物。
了解情況後,三亞消調委主任戴文芳首先向吳某解釋退換貨的適用法律條款,並穩定其情緒,“我們調查後發現,商家屬於分櫃銷售,且明碼標價,不存在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但不要着急,你的訴求我們也會同商家溝通。”
調解現場,戴文芳在陳述調查事實的基礎上對商家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向商家説明吳某的孝心,希望商家能多一份“人情味”。最終,商家同意吳某可在店內任意選購按克重計價的黃金飾品,所購金額用其原消費金額予以抵扣,多退少補。
“作為調解員只有情理法相融,用心調解,才能搭建好經營者與消費者溝通的平台。”戴文芳介紹,三亞消調委自成立以來,深入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堅持情理法相融,用心、耐心、細心地參與調解工作,“我們工作人員不僅僅是調解員,也是普法員、梳理員、引導員,在調解中做到普法到位、角色到位、技巧到位和調節到位,有效促成糾紛成功調解。”
消費糾紛調解工作事多、事小、事雜,從食品安全、商品物價、産品質量到消費環境……涉及的方面與老百姓的衣食住行密切相關。
“雖然都是雞毛蒜皮的小事,但調解起來也很費心思。”戴文芳坦言,他們不定期與工作人員開展“消費糾紛”集中討論會,就調解過程中的重點疑難糾紛、存在的困難與問題,與監管單位形成聯辦聯調機制,將行政手段與人民調解相結合,讓案件處理有層次、有聯動,最大限度發揮調委會調解消費糾紛的職能。
2019年以來,三亞市消費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消費糾紛案件共計5060件,調解成功4361件,調解成功率為85%,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210余萬元。(記者 李夢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