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萬寧&&安全生産舉報獎勵辦法 最高獎勵不超過30萬元
8月17日,海南日報記者從萬寧市應急管理局獲悉,為加強安全生産工作的社會監督,鼓勵廣大群眾舉報安全生産重大事故隱患、非法違法行為和瞞報、謊報事故,及時發現並排除事故隱患,制止和懲處非法違法行為,萬寧市&&了安全生産舉報獎勵辦法,並於本月起開始施行。
舉報安全生産重大事故隱患或重大安全生産非法違法行為的,經查證屬實後,獎勵金額按照行政處罰金額的15%計算,最低獎勵3000元,最高不超過30萬元。
舉報瞞報謊報安全生産事故的,按照最終確認的事故等級和查實舉報的瞞報謊報死亡人數給予獎勵:一般事故按每查實瞞報謊報1人獎勵3萬元計算;較大事故按每查實瞞報謊報1人獎勵4萬元計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實瞞報謊報1人獎勵5萬元計算;特別重大事故按每查實瞞報謊報1人獎勵6萬元計算。最高獎勵不超過30萬元。(記者張惠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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