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實施災害事故應急救援費用補償機制

2023-01-13 08:28   來源: 海南日報

  近日,省應急管理廳、省財政廳聯合印發《海南省災害事故應急救援費用補償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在我省應急救援參與方式、保障手段、費用補償等方面作出制度性安排,填補我省災害事故應急救援費用補償機制空白。

  《辦法》適用于省內外應急救援隊伍根據國家部委指令、我省邀請或我省“三委”(省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省減災委員會、省安全生産委員會)“三指”(省防汛防風抗旱總指揮部、省抗震救災指揮部、省森林防火指揮部)等應急指揮機構調遣參加我省災害事故應急救援,所發生的費用補償。

  《辦法》明確了應急救援費用補償堅持“依法依規、統一歸口、分級管理、屬地為主、適當補償”的原則。補償費主要包括人工補助費、食宿交通費、裝備使用費、耗材物資費等應急救援隊伍在災害事故救援過程中發生的實際支出費用,不包括精神損失等非物質層面和間接造成的財産損失。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産生的費用,由自然災害發生地市、縣承擔費用補償責任。生産安全事故類應急救援産生的費用,有明確責任單位的,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費用補償責任,事故責任單位無力承擔的,由災害事故發生地市、縣先行代為償付費用,並保留追償的權利。無明確災害事故責任單位的,由災害事故發生地市、縣財政承擔費用補償責任。(記者孫慧)

[責任編輯 張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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