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武漢11月13日電(記者熊琦)《濕地公約》第十四屆締約方大會東道國活動“國家重要濕地保護修復與管理”論壇12日在武漢舉行,多位專家學者和業界人士圍繞中國濕地分級管理體系展開了熱烈討論。與會代表表示,實行分級管理將加速我國濕地保護和修復進程,並對全球具有借鑒意義。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華東調查規劃院副院長劉道平表示,今年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正式確立了濕地實行分級管理制度,使各級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和各省(區、市)20余年來開展的濕地分級管理工作在法律層面得到了確認,濕地分級管理工作將步入快速發展階段。
記者從論壇獲悉,我國對濕地實行分級管理,按照生態區位、面積以及維護生態功能、生物多樣性的重要程度,將濕地分為重要濕地和一般濕地。重要濕地以外的濕地為一般濕地。重要濕地依法劃入生態保護紅線。據了解,我國現有國際重要濕地64處、國家重要濕地29處、省級重要濕地1021處。
“濕地分級管理有利于實現濕地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雙贏’,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共生。”北京林業大學生態與自然保護學院教授張明祥表示,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未針對濕地保護單獨出臺法律,我國出臺的濕地保護法秉承濕地分級管理原則,對重要濕地給予了最高層級的保護,對全球具有借鑒意義。
據了解,截至本屆《濕地公約》締約方大會,全球分兩批共認證43個“國際濕地城市”。劉道平介紹,履約30年來,我國已擁有64處國際重要濕地,佔全球國際重要濕地總數的2.6%。2019以來,國家林草局連續4年發布《中國國際重要濕地生態狀況白皮書》表明,我國國際重要濕地面積有所增長,水質進一步改善,生物多樣性豐富度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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