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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市人大常委會原副廳長級幹部朱麗霞一審被判十年九個月

2024-08-28 09:20:22  來源:新華網

  新華社貴陽8月27日電(記者汪軍)27日,貴州省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貴陽市人大常委會原副廳長級幹部朱麗霞受賄案,對被告人朱麗霞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對被告人朱麗霞受賄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07年至2023年,被告人朱麗霞利用擔任貴陽市商務局黨委副書記、書記、局長,貴陽市南明區委副書記、南明區政府副區長、區長,南明區委書記,貴陽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工程承攬、開辦幼兒園、職務調整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837萬餘元。

  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朱麗霞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應依法懲處。鋻於朱麗霞到案後如實供述其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事實,認罪認罰,退繳部分涉案贓款,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宣判後,被告人朱麗霞當庭&&服判,不上訴。

[責任編輯:謝素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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