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資源廳等五部門聯合印發管理辦法(試行)
進一步完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分割轉讓合併配套政策
近日,經省人民政府同意,《貴州省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分割轉讓合併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由省自然資源廳、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聯合印發,旨在進一步規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后土地使用權分割轉讓和合併行為,促進土地要素流通,提高存量土地資源配置效率。
《管理辦法》共有十四條,對使用範圍、原則、各級有關部門職能職責;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分割轉讓的相關條件、辦理程序;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合併的相關條件、辦理程序;以及關於合併的使用年限及土地出讓金補繳等其他規定進行了詳細補充説明。
據了解,省自然資源廳在調研中,基層反映希望省級&&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分割合併轉讓的相關配套政策,以此推動存量建設用地盤活利用。
省自然資源廳高度重視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分割轉讓、合併配套政策的起草,對此項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深入貴陽、遵義、銅仁、畢節等地與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及相關企業進行調研座談,學習借鑒廣東省中山市、浙江省台州市等地關於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分割或合併的相關政策,先後多次徵求省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的意見建議。2023年8月,通過省自然資源廳官網公開徵求社會公眾意見。11月,組織法律專家對《管理辦法》開展風險評估和專家論證。今年5月6日,通過省司法廳合法性審查。6月初,經省政府同意後正式印發。
該《管理辦法》對有關部門的職能職責進行了規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分割轉讓、合併方案審查及土地轉讓審查、規劃許可、竣工規劃核實和不動産登記等相關工作。教育主管部門參與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分割轉讓、合併涉及教育配套設施等內容審查工作。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分割轉讓、合併涉及的産業類型、産業准入等內容審查工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分割轉讓、合併涉及的生態環境安全等內容審查工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分割轉讓、合併涉及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和驗收備案、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等工作。其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做好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分割轉讓、合併相關工作。(記者 金秋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