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落實全國司法廳(局)長會、全省司法局長會議要求,踐行和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拓寬公民有序參與立法途徑,省司法廳擬面向社會公開徵集基層立法&&點,對原有的基層立法&&點進行調整和補充。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徵集時間
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22日
二、徵集範圍
全省範圍內有意願參與政府立法活動的基層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鄉鎮(街道)人民政府、村(居)民委會;高等院校(院係)、科研院所;國有企業、民營企業;行業協會商會、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所、公證機構、仲裁機構、中介服務機構;其他具有代表性的單位或者組織。
(注:省司法廳2021年確定的基層立法&&點有意願繼續承擔立法&&點工作的,需按照本公告要求重新申報)
三、申報條件
申報省司法廳基層立法&&點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産黨領導,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忠於憲法,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二)法治建設基礎較好,有開展工作所需的固定場所和具備法律知識、熟悉基層群眾立法需求或者相關方面問題的人員等條件;
(三)有積極參與地方立法工作的熱情和主動承擔立法&&點工作的意願;
(四)有較強的組織和資源整合能力;
(五)具有代表性和多樣性,能滿足不同領域、行業的立法需求;
(六)具備履行工作職責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工作職責
(一)協助省司法廳開展省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計劃項目的徵集工作,對省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計劃草案提出意見、建議;
(二)收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年度立法計劃的立法項目建議;
(三)組織對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提出意見、建議;
(四)協助省司法廳開展立法調研、立法論證、規章清理等工作;
(五)積極參加省司法廳組織的立法工作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協調會、交流會以及教育培訓等;
(六)協助省司法廳開展政府規章實施情況調查、評估,及時反映政府規章實施中的問題;
(七)加強對法律、法規及立法相關知識的學習,並協助做好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普及工作;
(八)其他與立法相關的工作。
五、申報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有意願且符合條件的組織或者單位,可填寫貴州省司法廳基層立法&&點申報表(詳見附件),加蓋公章後將電子版本(PDF)於2024年3月22日前發送至電子郵箱:40249351@qq.com
&&人:王 明
&&電話:0851-85553176
六、遴選確定程序
省司法廳將通過材料審核、實地考察等形式,結合工作需要進行綜合遴選確定,形成省司法廳基層立法&&點名單,並向社會公布。
附件:貴州省司法廳基層立法&&點申報表(識別二維碼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