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少時“鑿壁偷光”學習法律為母維權,到成為執業律師,再返鄉創辦貴州貴遵律師事務所,張紹明從未因腿部殘疾而自怨自艾。他參與代理的案件數以萬計。總有幽微處,激發他作為律師本能的、天然的同情心和正義感。
“我是法治建設的親歷者、受益者與推動者之一。”11月12日,張紹明回憶過往23載,談起法理時嚴肅,談及情懷時動人。儘管年過不惑,但那份少年心性仍在。而他對法律的感情,也從“需求”變為“守護”,“少時想成為律師,是為了幫助母親維權;而如今,是為了守護公平正義,讓更多人生活更美好。”

桐梓縣貴州貴遵律師事務所主任張紹明
學法 改寫命運的起點
23年前,遵義市任家坳農貿市場,一名來自桐梓縣松坎鎮的農村少年,身無分文。
無奈之下,少年只得扒貨運火車回家,怎料火車途經桐梓縣松坎鎮時並未停靠,他着急縱身一躍,摔斷了右腿。
這位少年,正是16歲的張紹明。背負着為母維權的重擔,他隻身一人來到遵義。
1999年9月,張紹明母親王先芳因林權糾紛和鄰居發生爭執,被鄰居朝口中灌大糞,以致精神恍惚。從此,張紹明踏上了為母維權艱難之路。
一有空,張紹明就輾轉於松坎鎮、桐梓縣,乃至遵義市,找有關部門反映情況,遞交訴狀。
但那個摔斷腿的夜晚,開啟了張紹明人生“至暗”階段,他曾一度想放棄,甚至産生輕生的想法。而將他從絕望深淵中拉出來的人,是松坎法庭的一名退休老法官。
老法官將張紹明接到自己位於法庭樓上的宿舍居住,並教他司法解讀。每遇開庭審案,張紹明鑿壁偷光般,通過窗戶縫隙偷看偷學,暗自將熟讀的法律條款一一比對。
若有困惑,庭審結束他又回去翻閱律法研究。兩三月後,這位住在法庭樓上的少年,開始為當地農民提供法律諮詢,甚至還代寫訴狀。
2000年9月,張紹明考入桐梓縣第一高中。儘管學習任務重,他仍未放棄學習法律,並在不到3年的時間裏順利通過了14門法律學科的自學考試,取得法律大專文憑,成為貴州省在校中學生中拿到自考大專文憑第一人。
高中3年,陸續有人找到張紹明,請他幫忙打官司或代寫文書,他共接手了27起委託的訴訟案件。
同時,張紹明繼續為母親奔走。2002年2月,西南政法大學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王先芳患癔症,且特別註明所患病因與被灌大糞受刺激的侮辱行為直接有關。
法院受理此案後,先後8次開庭,終於在2003年5月塵埃落定。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維持了桐梓縣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以侮辱罪分別判處兩位被告有期徒刑一年,賠償原告各項經濟損失5114元。

張紹明(左)與同事討論案情
援助 增加生命的厚度
坐在律師事務所裏,張紹明氣定神閒。
案前整齊地堆放着近期案件的卷宗,還有事務所內部業務交流印刷物《貴遵律師報》。
時間一晃20多年。
張紹明接手的案件,最初多為因山林土地等糾紛引發的打架鬥毆,但近10年來幾乎銷聲匿跡,而經濟糾紛類案件佔比逐步增多,“我見證了中國法治快速發展,也見證了社會文明化的進程。”
辦公室落地窗外,是車水馬龍的桐梓縣城,張紹明説“這是最想守護的地方”。合夥人張紹勇眼裏,長兄張紹明是不折不扣的“工作狂”,一接手案件就廢寢忘食,常在辦公室從暮色沉沉忙碌至晨光熹微。
自己淋過雨,總想著為他人撐傘。張紹明説,很多求助者都讓他想到曾經的自己,因此他總希望問題能夠加快一些解決,也希望讓法律援助服務惠及更多有需要的群眾。
律師參與法律援助,經當地司法部門審批後,每樁案件可獲得幾百元補貼。考慮到地方財政資金實際情況,以及近年來法律援助案件數量不斷增多的趨勢,2020年,張紹明向社會公開承諾:貴州貴遵律師事務所將自行審批事務所內法律援助案件,無償為困難群眾提供法律幫助,同時放棄申請補貼,不增加國家法律援助經費負擔。
2023年4月,37位老人來到貴州貴遵律師事務所求助。
他們皆為退休職工,來自重慶市6個縣(區)。2020年在桐梓下九壩鎮上天池景區附近購買了避暑度假房。房産還未交付,開發商因欠債而被強制執行,法院在對尚登記在房地産開發企業名下的商品房進行查封。
近年來,桐梓縣避暑旅游發展風生水起,大量重慶人已將此當作第二故鄉。張紹明認為,此事若不妥善解決,將會寒了上萬避暑游客的心,也必將影響桐梓縣乃至貴州省的對外形象。
張紹明奔走2個多月,為37戶重慶客人提供法律援助,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異議。通過訴訟,法院裁定中止執行,37個家庭拿到了避暑房産。張紹明只接了感謝信,其餘分文未取。
近3年來,張紹明及律師事務所共計為困難群眾減免訴訟費用360多萬元。張紹明説,參與法律援助,讓生命更有厚度。

張紹明做普法工作
辯護 拯救一個家庭的未來
張紹明也曾面臨過質疑。
這份質疑,來自他為犯罪者辯護。
2020年5月,重遵高速公路(擴容)工程某標段被總承包方發現鋼材用量嚴重超標,暗訪後疑似被盜。經查,1年前,該標段其中一勞務公司工程進度緩慢,從而被迫清場,但現場遺留有部分廢日鋼材未清理。工區一人員給工區長邵某匯報後,將鋼材運出銷售,獲現金3萬餘元,其中邵某收受現金1萬餘元。
見有利可圖,段某等人關掉工區現場監控,利用晚上不宜被人發現的時機,將工區的廢鋼、工字鋼、螺紋鋼運出銷售。2019年5月至8月期間,邵某等人先後&&鋼材收購商、汽車司機徐某等11人,分6次從工地及庫房內偷走鋼材100余噸。
邵某等人因涉嫌“盜竊罪”被逮捕。由於被偷走鋼材總價值達58萬元,遠超《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熱別巨大為30萬元”量刑起點,故邵某等人預判刑期為10年以上。
邵某被捕後,剛懷孕的邵某妻子求助於張紹明。
經手了不少經濟犯罪案件張紹明,見過太多家庭支離破碎,“犯罪理應受到懲戒,但犯罪者若被判決過重,將會影響其整個家庭的未來。”
會見被告人、審閱卷宗材料後,張紹明發現,此案雖然是內外勾結,具有秘密竊取的成分。但若沒有邵某作為工區長的參與,則犯罪不能;若沒有監控管理人員的參與,則會被發現;若果沒有庫管員的參與,則可能盜竊不能;若沒有邵某簽署虛假的材料使用單,虛報鋼材已經使用,則不可能6次才被發現,因此向辦案單位提出,此案屬於典型的職務侵權。
此觀點得到了檢察機關及法院的認可,最終以“職務侵佔罪”判處邵某等人有期徒刑3年半。
在張紹明看來,與犯罪事實不匹配的過重刑期,對犯罪者而言,同樣冤屈。
“而維護法律的公平正義,才是律師應有之責。”張紹明也如此引導後來者:律師可能會遇到各種疑難複雜案件,但當事人一輩子可能只遇到一樁案件。因此律師事務所不能區分大案小案。要盡百分之百的努力,對待每一件案件。(李思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