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貴陽市南明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的幫助下,法院一審判決認定了趙大哥和某裝修公司之間的勞動關係,在7個多月後,趙大哥終於拿回了自己的工資。
“泥水工又臟又累,辛苦幹了一年半,3萬多元的工資一分沒得。公司和經理相互推脫拒不付工資,我實在走投無路了,請你們幫幫忙。”今年4月6日,農民工趙大哥到南明區法律援助中心(以下簡稱“中心”)尋求法律幫助。
值班律師問詢發現,趙大哥口中的公司係南明區內某裝飾公司,經理是他工作時的現場監理鄧某。趙大哥提供的《用工協議》和《結算證明》只有鄧某的簽字捺印卻沒有蓋公章。
值班律師認為,在無法核實鄧某與裝飾公司是何關係的情況下,可以直接將公司與鄧某作為共同被告訴至法院,由法院查明案件事實,做出生效判決明確給付責任,維護趙大哥的合法權益。值班律師建議趙大哥先到法院立案,若南明區人民法院能夠受理,中心再為其提供法律援助。
為避免趙大哥無功而返,中心開通“農民工法律援助綠色通道”,值班律師為趙大哥免費代寫了《民事起訴狀》,並提醒他到法院立案需要注意事項;援助窗口工作人員為趙大哥複印起訴需要的材料,並告知其若該案在南明區人民法院成功立案,趙大哥可攜帶民事起訴狀及立案通知書到中心申請援助,若不予立案,趙大哥只需將《民事起訴狀》受理法院更改為有管轄權的法院重新立案即可,並告知其中心諮詢電話,方便他打電話向中心尋求幫助。
4個月後好消息終於傳來。8月2日上午,趙大哥收到南明區人民法院開庭通知書,該案9月5日將在南明法院開庭審理。當天下午,趙大哥來到中心申請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受理了該案並指派貴州西湖法律服務所為其提供法律援助訴訟服務。
西湖法律服務所立即對該案組織研判,並約趙大哥詳細面談。一番梳理後律師發現,除本次糾紛項目外,趙大哥曾為該裝修公司提供其他勞務服務,且結算方式都相同:由鄧某出具《結算證明》後裝飾公司向趙大哥銀行卡轉賬。

這一重要信息讓大家欣喜不已。律師立即陪趙大哥到銀行打印銀行卡交易記錄。記錄顯示,趙大哥收到的裝飾公司轉賬均備註有“結清工人工資”字樣,金額與鄧某出具的《結算證明》一一對應,這充分證明了趙大哥與裝飾公司間存在勞務關係。西湖法律服務所立即&&法官,並將此次打印的《銀行卡交易記錄》及對應《結算證明》作為證據提交。
最終法院當庭宣判:裝修公司、鄧某在本判決生效後10日內支付趙某勞務工資人民幣36815元。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條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判決為終審判決。
9月20日,趙大哥收到裝飾公司轉賬,結清36815元工錢。10月20日,趙大哥捧着印有“盡職盡責、業務精湛,法律援助,情暖人心”字樣的錦旗到中心送至西湖法律服務所,感謝他們對自己的幫助。
趙大哥只是中心援助的眾多農民工的一員。南明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始終秉持法律援助便民、為民、惠民理念,開通“農民工維權綠色通道”,全方位做好農民工討薪法律援助工作,為他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優質的法律服務,解決了農民工的薪“愁”。
今年以來,南明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通過農民工法律援助綠色通道為農民工提供法律諮詢、代書等法律幫助480余次,其中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9件,為農民工挽損130萬餘元。(記者 熊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