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渝築高速貴州開陽段。陳某駕車駛出開陽南出站匝道時,在彎道路段因雨天路滑發生側滑,隨後撞上護欄停在了應急車道。之後,陳某車上共5人放置了警示牌。
但是,5人不僅全都沒撤離到護欄外,也沒躲在警示牌後方,而是在應急車道內拍照、&&保險公司。
緊接着,吳某駕車行至此處,同樣因路面濕滑發生側滑,直接衝向陳某等5人,造成包括陳某在內的3人受傷,幸運的是均無生命危險。
這是一起典型的“二次事故”。針對此類事故,我們反反復復強調,在高速上發生車輛故障或事故,一定要“車靠邊 人撤離 即報警”!
車靠邊:車輛故障或發生事故後,第一時間打開雙閃。若車輛還能移動,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立即將車移動至應急車道,並車後150米處(夜間、雨雪霧等惡劣天氣加大到200米)設置三角警示牌。
人撤離:所有人員離開車輛、路面,轉移到護欄外,並面向來車方向,密切注意來車情況。
即報警:做好以上兩點後撥打電話報警求助。
此外,本案例中有一點值得注意:事故發生在彎道路段,而陳某的三角警示牌放置在入彎後,且是在弧頂之後的位置。
在這個位置,由於弧度影響,後方車輛駕駛人無法第一時間觀察到前方情況,越是急彎,警示效果越弱!因此,正確的做法是將警示牌放在入彎前、彎道外側,更利於後方駕駛人儘早看到前方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