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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我省高校將實現課程互選學分互認
近日,省教育廳印發《甘肅省高校“課程互選、學分互認、教師互聘、教學互評、資源互享、學位互授”實施辦法(試行)》。《實施辦法》明確,各高校要以“線下+線上”“校內+校外”的方式構建“課程互選、學分互認、教師互聘、教學互評、資源互享、學位互授”的優質教育資源共享平台,滿足本科生多樣化學習和發展的需求。
《實施辦法》提出,課程互選範圍為甘肅省獲批的國家級、省級一流課程,“甘肅省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提供的其他優質課程資源,各高校自主推薦的優質課程和特色課程。互選課程包括線上教學課程和線下教學課程。學分互認範圍為課程互選範圍內修讀的課程。學生修讀互選課程的學分可申請認定為原人才培養方案中通識課或專業課,認定課程必須與原方案中的課程實質等效。教師互聘範圍為具有高校教師資格證書的在職教師,一般應具有副高以上職稱或博士學位,政治立場堅定、師德師風端正。各高校要建立課程設置、師資配備和教學管理制度互通共享機制。
此外,《實施辦法》還鼓勵省內高校與國內高校廣泛開展“3+1”“2+2”等模式人才聯合培養,逐步實行微專業項目,優先支持我省高校與對口支援高校之間開展聯合學士學位工作,探索開展學位互授工作。(新甘肅·甘肅日報記者蘇家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