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一起三明市檢察院起訴的涉未成年人文身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在法官的主持下,雙方當庭達成調解。據悉,這是我省首例涉未成年人民事公益訴訟案。
“日常辦案中,我們注意到未成年人存在文身現象,特別是在校學生文身的比較多,且多為面積較大的圖樣。”三明市檢察院第六檢察部主任張志傑介紹,不少在校學生在向檢察官講述文身經歷時,不約而同地提到同一個地點——三明市三元區某刺青工作室。
在2022年印發的《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辦法》中就明確規定,任何企業、組織和個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
為此,三明市檢察機關全面梳理全市涉案未成年人文身情況,查實本案被告某刺青工作室存在不核實年齡,或明知是未成年人依然為多名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的問題。
今年3月,三明市檢察院依法對侵害公共利益的三元區某刺青工作室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三明市檢察院起訴認為,李某在經營某刺青工作室期間,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其行為侵害了未成年人的權益,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
3月12日,刺青工作室經營者李某當庭&&認可公益訴訟起訴人的訴訟請求,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在法庭的主持下,李某與公益訴訟起訴人達成調解協議:刺青工作室不得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並在媒體上就其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的行為向公眾賠禮道歉。(見習記者 莊紫怡 通訊員 金鵬 黃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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