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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這些典型案例 寫入法院工作報告-新華網
2024年,福建全省法院受理案件104.21萬件、辦結96.36萬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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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這些典型案例 寫入法院工作報告

2025-01-15 17:35:06 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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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福州1月15日電(劉豐)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15日提請省十四屆人大三次會議審議。2024年,福建全省法院受理案件104.21萬件、辦結96.36萬件,其中多件案例被寫入法院工作報告,讓外界更好理解案例中蘊含的法理事理情理。

  全國單筆金額最大的藍碳賠償案

  郭某東、余某平經共謀,在禁漁期使用禁用網具非法捕撈漁貨,違法所得9.15萬元,經鑒定造成閩南漁場附近海域價值100.65萬元的生態環境損害。因被告人對鑒定意見提出異議,漳州中院引入生態環境審判技術調查官進行專業分析,並創新“認購紅樹林碳匯”替代性修復模式,引導郭某東、余某平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費用認購漳州紅樹林碳匯産品,認購款項用於案發漁場周邊紅樹林營造及管護。

  2024年6月,該案入選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2023年度環境資源審判典型案例,並被寫入《中國環境司法發展報告(2023)》。

  全國碳匯賠償首案

  2020年3月,順昌法院在審理吳某輝濫伐林木案中,引導吳某輝自願認購順昌縣“一元碳匯”項目共計4萬元碳匯,替代性修復受損生態環境。這是全國首例通過認購碳匯方式對受損生態環境進行修復的案件,成功探索了司法審判領域落實“雙碳”工作要求的新途徑,豐富了環境資源法律責任承擔方式和生態環境修復方法,具有引領和示範作用。

  2024年11月,該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全國環境資源審判十年10件有重大影響力案件。

  福建首例個人信用重塑案

  陳某受所投資企業經營影響背負個人債務,希望通過個人債務重整程序,實現債務集中有序清償,促進個人經濟再生、信用修復。2024年10月,廈門中院經組織各方聽證,綜合審查債務人個人及家庭財産、債務、預期收入、債務清償計劃等情況後,裁定受理該個人重整申請,並對其作出限制消費行為和指定管理人的決定。

  該案是廈門中院在全省率先&&《個人信用重塑工作指引(試行)》後的首次司法實踐,為推動個人債務集中清理、個人破産制度等機制探索提供了實踐樣本。

  泉州世遺公共文化資源保護第一案

  某公司在其網店産品及宣傳中用到“半城煙火半城仙”文字,商標權人伊藤公司向法院主張侵犯其註冊商標專用權。泉州中院二審認為,“半城煙火半城仙”是與泉州城市形象高度關聯的公共文化資源,是宣傳泉州文化、展示泉州形象的名片,應屬於群體共有。伊藤公司意圖將其據為己有並以此牟利,明顯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其惡意搶注涉案商標並提起訴訟構成權利濫用,故判決駁回伊藤公司的訴訟請求。案件宣判後,法院促成伊藤公司將商標權捐贈給政府。

  業主申請安裝充電樁遭物業拒絕案

  賴某欲在自有停車位安裝新能源汽車充電樁,故向物業公司提出申請,物業公司以小區未規劃建設電動車充電樁基礎設施等理由拒絕,為此賴某訴至法院。三元法院經審理認為,業主依法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在不違反法律規定的前提下,物業公司應當予以配合,判決物業公司應向賴某出具同意其安裝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的證明。

  該案保障了業主合法權益,為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經濟社會綠色低碳轉型營造友好環境。2024年8月,該案入選最高人民法院服務和保障新質生産力發展典型案例。

  陳某走私、販賣毒品案

  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被告人陳某在明知咖啡因係國家管制精神藥品的情況下,從境外某網站購買咖啡因膠囊208瓶,通過國際物流公司偽報保健品名目清關寄回國內,而後通過網店販賣180余瓶,獲利1.86萬元。經鼓樓法院一審、福州中院二審,陳某被依法以走私、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三千元。

  該案提醒社會公眾特別是青少年,要對咖啡因成癮性提高警惕,正確區分咖啡因食品、藥品、毒品的屬性,防止濫用。2024年6月,案件入選全國法院10件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張某虹行賄案

  2012年至2017年,張某虹為能順利中標消防裝備産品採購項目,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共計325.8萬餘元。2014年至2016年,張某虹為獲得區域獨家代理權,向某非國有公司人員行賄510萬元。鼓樓法院以行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判處張某虹有期徒刑九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五十萬元。福州中院二審認為,原判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唯遺漏追繳張某虹行賄犯罪所得,應予以糾正。故二審判決維持原審判決中對張某虹定罪處刑的判項,並追繳犯罪所得1302.1萬餘元。

  該案彰顯了追繳行賄犯罪所得“不設時限、一追到底、永不清零”的鮮明態度。2024年3月,案件入選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的依法懲治行賄犯罪典型案例。

[責任編輯:陳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