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市民申請的電子行駛證。
公安部近日推出8項公安交管便民利企改革新措施,決定於7月1日起,在福州等全國60個城市試點推行機動車行駛證電子化,更加便利群眾、企業使用交管電子證照辦理車輛登記、違法處理、事故處理等公安交管窗口業務。那麼,電子行駛證如何申領,怎麼應用?昨日,記者採訪了福州交警部門有關負責人。
據介紹,申領流程為:車主可通過應用市場下載並登錄“交管12123”APP,點擊“電子證件憑證”—“電子證件”,找到需要申領的機動車,點擊申領電子行駛證,等待業務辦結後即可成功申領。申領成功後,可在“電子證件憑證”—“電子證件”功能中,點擊“電子行駛證”出示電子行駛證。
電子行駛證式樣全國統一,可應用於處理非現場交通違法、處理交通事故、駕駛租賃汽車、試駕機動車、註冊網約車、購買保險、車險理賠、辦理抵押貸款業務及辦理其他涉車業務。同時支持機動車所有人授權他人使用,便利委託他人代辦業務。
在授權給他人使用時,用戶可點擊“電子行駛證”頁面的“授權”按鈕,填寫授權使用人身份證明號碼、姓名、用途事項、有效期等信息,點擊“確定”按鈕,可將電子行駛證授權給他人使用。被授權用戶可在“電子證件憑證”—“電子證件”功能中,點擊“電子行駛證”出示電子行駛證。
交警提醒,授權出示的電子行駛證將加注授權使用人、有效期、用途事項等水印信息,授權電子行駛證有效期最長不超過7個工作日,到期後自動取消授權。機動車所有人可中途取消授權,取消授權後,被授權用戶“交管12123”APP不再顯示授權電子行駛證。同一車輛同時有效授權用戶不得超過3人,同一用戶可授權多個不同用途事項的電子行駛證。被授權用戶可點擊電子行駛證列表出示。
為確保應用效果,60個試點城市發放的電子行駛證在全國均有效。需要説明的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紙質行駛證應當隨車攜帶;電子行駛證主要應用於相關窗口業務辦理。
另據了解,下一步,公安部將按照“試點先行、加快推廣”原則,在試點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信息系統,健全配套制度,擴大應用場景,今年年底前在全國全面推廣電子行駛證。(記者 張鐵國 通訊員 榕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