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市發改委了解到,《福州市關於促進民航發展的實施辦法》已經印發實施,提出明確的框架性要求促進我市2024年至2026年民航發展,包括發展目標、資金使用、補貼標準等五個方面的內容。
2024年至2026年我市民航發展目標為:2024年機場旅客吞吐量超1500萬人次,貨郵吞吐量超10萬噸;2025年至2026年旅客吞吐量逐年遞增11%以上,貨郵吞吐量逐年遞增10%以上;客貨運吞吐量排名逐年進位。
《實施辦法》支持客運發展,設立“目標航線”條款。新開及加密目標洲際、亞洲、國內定期航線航班補貼上限分別提高至100萬元/班、25萬元/班、5萬元/班;新開及加密台灣地區定期客運航線航班補貼上限為3萬元/班。對福州及平潭以外地區的旅客從福州機場進出港的,給予交通補貼不超過50元/人次、住宿補貼不超過100元/人次。基地航空公司年度旅客吞吐量同比增加時,每增加1萬人次,給予50萬元補貼,不足1萬人次的部分不給予補貼。基地航司旅客增量補貼與航線航班補貼按“就高不重復”原則享受。
《實施辦法》同時支持貨運發展,設立“目標航線”條款,新開及加密目標洲際、亞洲、境內及港澳&地區全貨機貨運航線航班補貼上限分別提高至100萬元/班、25萬元/班、4萬元/班;對境內客機腹艙進出港年度貨量達到1000噸(含)且同比增長達到25%(含)以上的航空貨運代理企業或貨主企業,同比上年增量部分按照不超過1元/公斤的標准予以補貼,存量按照不超過0.25元/公斤的標准予以補貼。對新設立的航空物流中心,投入運營後給予一次性最高不超過400萬元補貼,並給予貨量0.1元/公斤的運營補貼。
數據顯示,2023年福州長樂機場旅客吞吐量1320.47萬人次,恢復至2019年水平的89.5%,恢復率低於全民航平均水平4.4個百分點,全國排名第31位,較2022年提升1位;機場貨郵吞吐量9.26萬噸,恢復至2019年水平的70.6%,恢復率低於全民航平均水平27個百分點,全國排名第32位,較2022年下滑6位。
新辦法的&&,旨在打造“海絲”門戶樞紐機場,推動民航事業高質量發展。(記者 馮雪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