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福州11月3日電(蔣巧玲)新修訂的《福建省獻血條例》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條例明確提出擴大獻血適齡人群和免費用血人群,並新增“三免一優先”的優待政策。
福建省衛健委1日召開新聞通氣會,省衛健委醫政管理處處長、省獻血辦負責人洪濤介紹説,《福建省獻血條例》修訂工作於2021年4月啟動,經先後三輪徵求修改意見,於今年7月審議通過。
新修訂的《福建省獻血條例》共二十八條,其中明確,擴大獻血適齡人群,將符合健康檢查要求的多次獻血者年齡延長至六十周歲;鼓勵符合獻血條件的國家工作人員、現役軍人、高校學生每年獻血一次以上;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每年應當至少組織一次獻血活動,獻血作為社會公益活動項目,納入文明單位創建內容。
規範獻血點規劃設置,政府統籌規劃布局固定獻血點,支持流動獻血車停靠,臨時停放小區和道路停車泊位的,免交停車費;明確“先建設後拆除”變更程序,獻血點確需拆除、遷移的,應先建設後拆除,對獻血點未作出妥善安排前,不得拆除、遷移。
《條例》還明確,擴大免費用血人群範圍,除獻血者享有優先用血及免費用血權力外,免費用血的人群範圍由“獻血者的配偶、子女、父母”擴大至“獻血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總量以獻血者所獻血液總量為限;捐獻造血幹細胞的,本人終身享受免費用血,其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父母、子女配偶就醫的,可以按照總量八百毫升免費使用血液。
此外,《條例》還新增了“三免一優先”優待政策,即在本省獲得國家衞生健康等部門授予的無償獻血奉獻獎終身榮譽獎、金獎、銀獎、無償捐獻造血幹細胞獎和無償獻血志願服務終身榮譽獎的個人,可以享受免費游覽政府投資主辦的公園、風景名勝區,免費參觀政府投資主建的博物館、美術館、科技館、紀念館等公共文化設施;免費乘坐居住地的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每年免費享受一次由居住地基層衞生服務機構提供的基本項目健康體檢;享受醫院設立的綠色通道和提供的優先服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