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福州9月14日電(劉豐)近五年,福建全省法院破産案件平均審理天數從937天縮短至208天,審理周期在90天以內的案件佔47.76%。9月14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全省法院破産審判工作和成立福建省破産管理人協會的有關情況。
破産制度是市場經濟的基本制度,是法治化營商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蘇建平介紹,近年來,福建法院充分發揮破産審判職能,實行案件繁簡分流、快慢分道,為出清無效産能、激發市場活力、優化産業結構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自2018年初至2023年8月底,全省法院共審結各類破産及強制清算案件8430件。其中,清算案件6754件,重整案件247件,和解案件72件。近五年破産案件平均審理天數縮短至208天,同比下降729天,審理周期在90天以內的案件佔47.76%。
會上還披露,福建省破産管理人協會已於7月30日掛牌成立,8月28日正式登記為社會團體法人。
破産管理人是破産程序中依法接管破産企業財産、管理破産事務的專門機構,是破産程序的主要推動者和破産事務的具體執行者,其履職能力直接決定破産案件處理的成效。截至2022年6月,全省九地市均已成立破産管理人協會。福建省破産管理人協會是由九地市的破産管理人協會共同發起設立,由入選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及各地市法院破産管理人名冊的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清算事務所等社會中介機構及專業從事破産業務的自然人組成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蘇建平&&,福建省破産管理人協會的成立,是福建破産審判和破産事業發展的重要法治成果,標誌着福建企業破産清算和重整業務進一步走向職業化、標準化、法治化,將成為全省破産業務重要交流平台,為管理人與法院、破産企業、政府部門之間架設起溝通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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