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市房管局獲悉,為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我市進一步優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如下: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當地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貸款政策。
家庭住房情況由不動産登記部門根據居民家庭申請或授權,提供查詢服務並出具查詢結果。
該通知自9月14日起施行。(記者 阮冠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