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省政府同意,省財政廳近期牽頭省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福建省分行、福建銀保監局,推出“福建省第二/三期中小微企業提質增産爭效專項資金貸款”(下稱“專項資金貸款”)。專項資金貸款計劃規模為2期共200億元,省財政將安排4億元資金,對符合條件的提質增産爭效貸款每年給予1%貼息,貼息期限最長為2年。
“新推出的專項資金貸款圍繞企業需求,以‘財政+金融’政策矩陣更好地緩解中小微企業和民營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等問題。”30日,在省財政廳召開的專項資金貸款政策新聞通氣會上,省財政廳金融處處長彭娉婷在解讀政策時&&,為提振市場信心,鞏固拓展經濟向好勢頭,專項資金貸款從多個方面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
第一是貼息期限延長。本次專項資金貸款延續每期100億元規模,貼息期限由原來的1年延長至不超過2年,每期貼息資金由原來的1億元提升至2億元,省財政將安排兩期共4億元貼息資金,按貸款的1%予以貼息。
第二是普惠覆蓋度提升。專項資金貸款重點支持行業內正在創新轉型、開拓市場、提質增效的中小微企業(不含房地産領域企業),加大對製造業、科技、文化旅游、鄉村振興、海洋、綠色等行業(領域)的中小微企業融資支持,鼓勵發放首貸、信用貸,擴大普惠範圍。專項資金貸款具體支持對象為2022年6月底前在我省依法登記註冊成立的,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要求的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以及經農業農村部門認定或核準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上述對象當前應正常生産經營,無不良信用記錄,且未享受過第七期、第八期福建省中小微企業紓困增産增效專項資金貸款和今年第一期中小微企業提質增産爭效專項資金貸款貼息。
第三是鼓勵延長貸款期限。相比2020—2022年設立投放的8期800億元“紓困貸”及今年第一期專項資金貸款,此次專門規定“貸款期限不低於2年”,引導金融機構加大中期以上貸款投放,更好滿足製造業等企業資金需求。
此外,在貸款額度方面,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單戶貸款不超過1000萬元,個體工商戶單戶貸款不超過300萬元。貸款利率不超過“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65個基點”。
據介紹,人民銀行福建省分行將統籌運用再貸款再貼現存量額度和新增額度,對各貸款銀行業金融機構給予支持。省財政廳會同相關部門將政策性優惠貸款工作情況納入市縣金融試點工作,以及金融機構服務實體經濟成效的考核內容,按實際效果予以正向激勵。(記者 王永珍 實習生 吳可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