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省住建廳獲悉,新修訂的《福建省物業服務企業信用綜合評價辦法》7月1日起正式實施,規範物業服務行為,提升物業服務水平。
物業服務企業信用綜合評價是指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或者其委託的機構依據《辦法》規定,對物業服務企業在本省的信用信息進行採集、確認、記分、評價,確定其信用等級的活動。其中,信用信息是指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服務活動中形成的能夠用以評價其信用情況的信息,包括基本信息、經營信息、滿意度信息、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信用信息記分周期為一年,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物業服務企業信用等級劃分為AAA級(優秀)、AA級(良好)、A級(合格)、B級(基本合格)、C級(不合格)5個等級。
對AA級及以上的物業服務企業,在信用等級公布之日起的下一個評價周期內,可依法採取以下8個方面的激勵措施:在實施項目續約談判、項目收費調價時,可書面提示相關方考慮其信用情況;在涉及物業服務的財政性資金項目安排中,優先考慮,加大扶持力度;在各類評先評優活動中予以優先考慮或者推薦;在招投標管理、企業或者物業服務項目星級評定中採取信用加分等措施;在日常檢查、專項檢查中適當減少檢查頻次;國家或者地方有相關優惠扶持政策的,予以優先考慮;物業管理行業協會可以採取重點推薦、提升會員級別等措施;規定可以採取的其他激勵措施。
對C級的物業服務企業,在信用等級公布之日起的下一個評價周期內,可依法採取以下6個方面的懲戒措施:對其申報的信用信息材料實行全面的網絡和現場紙質檢查;對該企業的物業服務項目予以重點監管,在日常監管中增加檢查頻次,加強現場核查等;不得參加各類評先評優活動;不得擔任物業管理行業協會理事(含理事)以上單位;由註冊所在地縣(市、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向社會公示,並抄告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採取的其他措施。
此外,對信用等級為C級的物業服務企業,還可以依法採取以下懲戒措施:撤銷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和對失信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相關人員的榮譽稱號,取消參加評先評優資格;約談企業負責人,責令限期整改;提示企業承接物業服務項目的業主、業主大會關注企業信用情況。(記者 李錦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