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1日從市醫療保障基金中心獲悉,7月1日起,我市職工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長期護理保險)的繳費基數上下限作出調整。
在職職工參加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長期護理保險)月繳費基數最低不得低於4212元,最高不超過21060元。
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醫療保險(含長期護理保險),月繳費基數為4212元,其中:職工醫療保險費按10%的費率繳納,月繳費金額為421.2元;長期護理保險費參照用人單位職工按0.25%的比例繳納,由單位繳納部分從其繳納的職工醫保費中劃撥,由個人負擔部分0.125%比例繳納,個人月繳費金額從個人賬戶餘額中代扣代繳。
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參保人員若達不到規定的職工醫療保險繳費年限,月補繳基數為4212元,按10%的費率補繳職工醫療保險費,月補繳金額為421.2元。
職工醫保中斷補繳的,統一按4212元為基數補繳職工醫保、生育保險和長期護理保險。若補繳基數低於參保人所在用人單位工資的,用人單位應自行申請差額補繳申報。(記者 胡一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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