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資源部公布了首批全國自然資源節約集約示范縣(市)名單,福建省共8個縣(市)入選,華安縣為我市唯一入選的縣區。
此次入選的示范縣(市)示范期為2023年至2025年,對示范縣(市),自然資源部已明確一係列政策措施予以支援,對地方更好地開展節約集約工作提供更大的空間。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在生態修復治理等資金分配、用地指標安排、重大項目落地等方面,將對示范縣(市)給予優先支援。
近年來,華安縣多措並舉探索自然資源節約集約模式創新、技術創新、制度創新和管理創新,持續提升自然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水準。通過貫徹“控制增量、盤活存量、約束監管、提升效益”的節約集約用地理念,探索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新舉措、新機制;樹立“畝均論英雄”導向,堅持“一企一策”,“留、改、轉、拆”多措並舉,實現“騰籠換鳥”,盤活低效土地;堅持“開籠引鳥”和“騰籠換鳥”相結合,全面調動優質資源;鼓勵和引導企業出租、轉讓閒置廠房,激活存量土地,為全縣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提供堅實的土地資源保障。(記者 莊朝惠 通訊員 林炳偉 賴永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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