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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縣:“問題簿”問出煩心事 “周周聊”聊出好辦法

  原標題:忠縣香怡社區這個議事亭深得民心——

  “問題簿”問出煩心事 “周周聊”聊出好辦法

  近日,家住忠縣忠州街道香怡社區的居民王先生因外墻漏水與物業發生糾紛,多次協商未果。在鄰居的提議下,王先生找到“忠法議事亭”的法官方志鍇,不到1個小時,雙方就達成了和解協議——物業公司負責修好外墻,王先生補齊欠下的物業費。

  為推動訴源治理融入社會治理,忠縣法院於今年7月初在香怡社區探索建立了“忠法議事亭”工作機制,通過設置線上線下“問題簿”,搭建“社區法官周周聊”議事&&,建立“152”閉環落實機制,助推問事、議事、辦事“一條線”全流程辦理。

  説事議事,出“庭”入“亭”,貼近了群眾,走進了民心。數據顯示,自“忠法議事亭”成立以來,通過“社區黨委+網格管理+微法‘亭’議事+居民自治”聯動發力,收集群眾意見建議100余條,提供法律諮詢意見60余條,化解矛盾糾紛30余起。

  “問事”多樣化

  前不久,在該社區一餐館務工的李某,上菜時不慎摔倒受傷,構成十級傷殘。李某受傷後在家休養無經濟收入,而餐館負責人只承擔醫藥費。李某多次找餐館負責人請求賠償未果之後,找到了香怡社區黨委書記申紅。

  申紅在了解清楚雙方訴求後,第一時間撥通了“忠法議事亭”法官的電話,共同化解該糾紛。

  “我是在工作中受傷的,該你們賠的,一分也不能少。説不好,我就要打官司。”李某情緒激動。

  “打官司不僅要經過法定程序,敗訴方還需承擔訴訟費,花錢又費時。我們今天把責任明確、把賠償算清楚,既維護受損者的合法權益,又化解餐館的煩心事,多好嘛。”待雙方安靜下來,法官助理楊磊磊詳細了解了治療經過、傷殘鑒定、後續治療等情況,從專業角度耐心勸導,就賠償項目、賠償標準、費用計算等進行釋法明責説理。

  最終,經過1個多小時的調解,雙方就賠償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當場兌現。

  這起糾紛的順利化解,其實是“忠法議事亭”線上+線下問題簿發揮有效作用的一個縮影。

  忠縣法院為全面了解群眾需求,特別推出線上線下“問題簿”,線上開通“社區法官”熱線,建立“百姓議事”微信群,傾聽群眾煩心事,搭建溝通橋梁;線下採取社區報送問題清單、社區法官日常走訪、設置“民意傳聲筒”等方式,廣泛收集群眾需求。

  如今,“社區法官”熱線、“百姓議事”微信群、“民意傳聲筒”已經成為居民反映問題、鄰里溝通的重要&&,讓社區居民不出樓棟就能反映問題。

  “議事”法治化

  “大家發現沒得,我們小區的狗老是不牽繩,好危險嘛。”

  “可不是嘛,看著狗亂跑就怕,晚上都不敢帶小孩出來散步了。”

  近幾個月來,這樣熱烈的討論經常出現在“社區法官周周聊”的議事會上。

  香怡社區下轄10個居民小組9611戶,常住人口3.4萬餘人,是個名副其實的“大社區”。

  為積極回應群眾訴求,引導居民自治,忠縣法院搭建起“社區法官周周聊”議事&&——每週四,法院幹警都在“忠法議事亭”裏,組織社區幹部、網格員、居民代表等召開議事會議,聽取群眾煩心事、聊出解憂法。

  遛狗不拴繩一直是個老大難問題。

  “法院可以在社區集中開展幾次文明養犬宣傳活動,講清法律責任。”忠縣法院法官助理黃雨秋在聽取各方意見之後,首先提出了解決辦法。

  “我們組建一支文明養犬勸導隊,由黨員幹部、居民代表、物業公司工作人員共同參與,對違規遛狗等不文明養犬行為進行集中整治。”申紅主動擔起了責任。

  “這個主意好,我們也參與宣傳活動。”提議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讚同。

  隨後,黃雨秋針對居民合法飼養、管理寵物過程中的責任等問題,結合寵物致人損害賠償實際案例,詳細講解了《民法典》《動物防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號召廣大居民群眾文明養犬,共建美麗和諧社區。

  “現在小區基本看不到不拴繩的狗狗了,大人小孩都安心多了。”居民楊婆婆笑着説。

  “辦事”高效化

  “大家物業費交的什麼標準耶?合同裏寫了收費標準是按0.8元/月·平方米執行,怎麼收了我1元/月·平方米?”8月初,香怡社區居民陳先生在“百姓議事”微信群問道。

  這一問,在群裏激起了“千層浪”,不少居民也對相關問題存疑。

  方志鍇在微信群裏看到居民們反映的問題後,第一時間&&社區,由社區對物業公司進行約談走訪,初步掌握物業收費標準情況。

  “合同裏寫的是收費標準暫按0.8元/月·平方米執行,最終以物價管理部門審批為準,後面審批部門是以1元/月·平方米的標準同意備案的。”物業公司回復説。

  考慮到這一案件背後涉及香怡社區幾千戶業主的物業費標準問題,忠縣法院決定將其納入“社區法官周周聊”議事事項,共同商討物業合同收費標準事宜。

  “大家和物業公司簽的合同都明確告知了收費標準,應該是知曉從0.8元/月·平方米變更到1元/月·平方米的,且之後很長一段時間大家也是按照這個標準繳費的,説明實際上是認可這個標準的。而且考慮到預售階段物業服務成本一般低於業主接房入住後的物業服務成本,收費標準作適當調整也是客觀合理的。”在全面了解情況後,方志鍇厘清爭議焦點,耐心解釋。

  最終,通過法官説法、社區書記講理、網格員勸導,兩個多小時過去,業主代表最終認可了物業公司的説法,同意了現在的收費標準。

  為促進議事高效化,忠縣法院配套建立了“152”閉環機制,即1個工作日內將收集到的群眾意見形成問題清單,5個工作日內反饋問題處理情況,兩個工作日內進行回訪,力求將群眾的“需求清單”變成“滿意清單”。

  共商可解百姓事,一亭能聞群眾聲。忠縣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葉永忠&&,下一步,忠縣法院將繼續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化落實“強基導向”六項工作,建好用好“忠法議事亭”,努力實現從“被動服務”到“主動問需”,從“接訴即辦”到“未訴先辦”的轉變。(記者 黃喬)

編輯: 葛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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