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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打造全過程人民民主基層單元——重慶市人大推進街道議事代表會議制度等4項重大改革項目

  近日,綦江區三江街道圓通寺社區居民齊聚活動廣場,在社區組織下“抓鬮”選停車位,不一會兒,115個車位就確定了新主人。圓通寺社區是個老社區,居民多、停車位不足,群眾呼籲改善停車環境的聲音強烈。新增車位,正是當地推行街道議政代表會議制度,由議政代表韓波等人發起,推動社區微治理、實施微改造帶來的最新成果。

  為有效填補因撤鎮設街後街道缺少同級人大監督的“空白”,5年前,綦江區借鑒外地經驗,在古南街道率先探索推行議政代表會議制度。2020年,當地7個街道全面推廣。

  如今,綦江區的先行先試做法,要在全市層面廣泛推行。10月24日召開的重慶市“創新基層人大會議制度 打造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基層單元”改革工作推進會,正式提出全市層面推進街道議事代表會議制度等4項重大改革項目,以創新基層人大會議制度破題,打造更具重慶辨識度的全過程人民民主基層單元。

  一系列改革文件為創新破題

  街道議政代表制度、街道議事代表制度,稱呼不同但內涵一致。全市推行的街道議事代表會議制度,是指在街道黨工委領導下,由人大街道工委具體負責,通過民主推薦和協商産生議事代表,定期召開議事會議,開展議事活動的基層議事協商、民主管理制度。

  這樣的探索,在重慶還有很多。如,不少地方將鄉鎮一年開一次的人代會,轉化為“季會”形式,一年開四次;為提升民生實事辦理質效,很多區縣嘗試將年度民生事項交由人大代表票決;為充分發揮人代會功能作用,一些區縣探索在每年初召開一次人代會基礎上,於年中擇機加開一次規模、議題均有所不同的人代會,即區縣人大“年中會議制”。

  為依法規範有序推進改革探索,今年初,市人大常委會經過認真研究,決定探索推行街道議事代表會議制度、區縣人大“年中會議制”、鄉鎮人大“季會制”和深入實施區縣鄉鎮年度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制4個改革事項,作為今年民主與法制領域重點改革任務。

  市人大常委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貫徹落實中央、市委有關要求,結合部分區縣實踐,經半年多的調研討論,最終&&了相關指導意見。8月底,市人大常委會印發關於探索推行街道議事代表會議制度、關於在區縣人大探索推行“年中會議制”、關於探索推行鄉鎮人大“季會制”、關於深入實施區縣鄉鎮年度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制的4個指導意見,並&&《關於推動代表家站點迭代升級的指導意見》《關於在區縣推行人大常委會任前法律知識考試電子化有關工作的通知》,以“4+2”系列改革文件為創新破題。

  “這將更好地規範基層人大會議制度,讓創新探索有章可循。”市人大常委會人代工委主任向先全介紹,指導意見明確街道議事代表會議要以居民代表為主,社會各界人士參與;區縣人大“年中會議”可採取不同形式召開;鄉鎮人大“季會制”根據工作需要,可開展滿意度測評和專題詢問;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工作,要按照確定的工作流程來進行。

  改革向縱深推進突出惠民有感

  將以前一年一次的鄉鎮人代會,改為每季度一次,這是南川區的創新之舉。

  早在2007年,南川區水江鎮就開始了這一探索。2016年,當地各鄉鎮全面推行。南川的鄉鎮人大“季會制”,每年一、三季度為例會,二、四季度為專項工作報告會,形成了一整套運行機制。目前,當地鄉鎮人大共召開季會664次,為基層人大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

  向先全&&,鄉鎮人大“季會制”,充分發揮鄉鎮人大會議功能和代表作用,強化人大法定職權行使,讓鄉鎮人大監督更有作為。隨着指導意見的&&,先行先試區縣的探索成果,固化為規範性的指導文件,有力助推全市基層人大會議制度改革向縱深推進。

  市人大常委會指導意見提出,2023年各區縣應選擇1—3個鄉鎮開展試點,並明確鄉鎮人大“季會制”,可根據規定和需要統籌確定時間和形式。年中人代會主要議題為聽取和審議鄉鎮政府半年工作、鄉鎮人大主席團重點工作等的報告,討論決定鄉鎮重大事項等。

  在我市部分區縣和多數鄉鎮人大開展的民生實事代表票決制,對創新基層社會治理、提升人大工作質效、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發揮了重要作用。為持續加強這一工作,指導意見提出,從今年起,不斷完善機制、加大力度,將其打造成為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市域標杆。

  指導意見從項目徵集、論證初選、代表票決、辦理實施、監督評議5個步驟,明晰了人大、政府在民生實事代表票決制工作中的職責。強調政府在開展論證項目時要充分考慮普惠性、公益性和社會效益,本着先急後緩、成熟優先、好中選優原則進行。同時,還明確了人大參與項目徵集、審議、票決、監督等的職責。

  兼顧規定性靈活性不搞“一刀切”

  “系列改革文件需要重點把握的問題,既有共性的,也有個性的。”向先全&&,6個文件都明確,實現規定性、原則性和靈活性的統一。

  “堅持從實際出發確立目標任務,不搞‘一刀切’。”向先全介紹説,從指導文件標題,就能感受到改革目標的不同導向。4個指導意見標題中,只有民生實事代表票決制是深入實施,其他3個的提法均為探索推行。“這給區縣留有空間、總體切合基層實際。”

  如,指導意見明確街道議事代表會議制度是街道開展議事協商、民主管理的&&,對街道事務不具有決定權。相關監督權限,可在實踐中由各區縣探索完善。

  關於區縣人大“年中會議制”,指導意見明確,各區縣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採取不同形式開好“年中會議”,根據不同會議形式確定相應內容,加大對有關工作的監督力度。

  關於區縣鄉鎮年度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制,指導意見強調充分發揚民主,擴大群眾參與,充分利用代表家站點等&&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建議。各區縣和鄉鎮結合實際,擬推選票決的項目,要量力而行、實事求是。 

編輯: 劉文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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