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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67項醫學影像檢查結果“上雲端”

  8月23日,重慶日報記者從市衛生健康委了解到,其近日印發了《關于規范開展醫學影像檢查結果互認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到2023年12月底前,推進全市二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間檢查資料的互聯互通互認,實現全市醫學影像數據雲端匯集、線上質控、結果互認、資料共用。

  為實現這一目標,我市二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將把醫學影像檢查結果上傳至重慶市醫學影像雲中心。醫學影像檢查結果,是指通過超聲、X線、核磁共振成像、電生理、核醫學等手段對人體進行檢查,所得到的圖像或數據資訊,不包括醫師出具的診斷結論。

  《通知》還對互認項目、互認范圍、互認規則等作了要求。具體來看,互認項目共有67項,包括X線33項、CT20項、MR14項。互認的醫學影像檢查結果應做到檢查規范、部位正確、序列完整、圖像清晰、達到診斷要求(具有時效性),患者基本資訊和檢查時間準確,檢查報告符合醫療文書書寫規范,字跡清楚、病變相關測量數據準確。

  在互認范圍方面,同級醫療機構間醫學影像檢查結果予以互認;下級醫療機構對上級醫療機構醫學影像檢查結果予以認可;城市醫聯體、縣域醫共體內各醫療機構對醫學影像檢查結果予以互認。

  在互認規則方面,在保證醫療品質與安全的前提下,醫療機構對近期(一般3個月內)規范完整的醫學影像檢查結果,在符合互認條件、滿足診療需要的前提下,遵照互認項目和適用范圍原則上予以認可,不再進行重復檢查。

  在診療過程中,當患者有類似檢查且檢查結果品質符合診斷要求的,重慶市醫學影像雲中心通過醫生工作站發出提醒資訊,由診治醫生根據患者病情判斷,在醫生工作站確認是否接受互認。對認可的外院檢查結果應採用信息化技術在病歷中予以記錄,包括檢查結果、檢查機構名稱、檢查時間等;對因診療需要,確需重復檢查的,應當按規定充分告知患者或其家屬檢查的目的及必要性。

  按照《通知》,我市將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對醫療機構檢查資料共用和結果互認情況進行實時監測,逐步實現對不合理檢查的自動發現、自動提醒、自動幹預。(記者 李珩)

編輯: 陶玉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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