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某某向警方交代事情經過。警方供圖
日前,萬州區公安局龍駒派出所在深入推進夏季治安打擊整治行動中,接到區反詐中心推送的“斷卡”線索,要求對居民張某某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展開進一步核查。
接到指令後,民警第一時間對張某某所持有的4張銀行卡進行資金流水梳理,發現4張卡均存在異常,都有資金快進快出的轉賬事實。經統計,4張銀行卡在2個多月時間內發生單項流水10余次,金額達到30余萬元。
民警隨即將張某某傳喚到派出所接受訊問調查。面對警察,張某某自知證據確鑿、無法抵賴,遂如實供述。
幾個月前,手中拮據的張某某在某社交網站結識了一名男子,雙方互加微信後,該男子便以“好友”身份向張某某介紹了一個掙錢輕鬆的路子:只要用自己的手機刷臉幫人轉個賬,每成功一次就能獲取好處費。
雖然明知這裡面有“貓膩”,極有可能涉嫌違法犯罪,但手中缺錢的張某某還是接下了這個業務,將自己的手機任由該男子以及其同夥使用,且多次為其取款時提供刷臉驗證服務。
“張某某在接到男子信息後,通常在茶樓與幾人會合,並將自己的手機拿給對方,由對方全程操作,涉及轉賬時就用張某某的人臉識別驗證進行轉賬,每轉賬1萬元,張某某便獲利500元。”辦案民警稱,在2個多月內,張某某利用自己的4張銀行卡,通過10余次幫詐騙分子轉賬的方式,總共獲利高額“好處費”1.5萬元。
目前,該案件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示:廣大市民群眾要深刻認識非法出借、買賣手機卡、銀行卡,替人刷臉轉賬等行為的嚴重危害和法律後果,注意保護個人信息,切勿因佔小便宜而惹上大麻煩,堅決不當犯罪分子的幫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