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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一批人事任免事項

  7月27日上午,重慶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項。

  一、任命

  鄧炳國為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

  雷曉風、楊易為重慶市監察委員會委員;

  劉桂華、蘇福為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李靜為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

  蔣佩佚為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張勝仙為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劉厚勇為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

  譚明為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

  李大槐為重慶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廖偉為重慶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田遠未為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五分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杜丹、梁咏蜀為成渝金融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二、決定任命

  周軍為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檢察長。

  三、免去

  劉春焱的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職務;

  鄧炳國的重慶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重慶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

  唐勇的重慶市監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岳新府的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長職務;

  杜丹的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喻志強的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嚴研的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蔣佩佚的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彭海波的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譚衛華的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楊超的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李學文的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宋丹丹的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譚明的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唐正東的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劉生榮的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鄭煜、高菲的重慶兩江新區人民法院(重慶自由貿易試驗區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宋能君的重慶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劉偉的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四分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廖偉的重慶市兩江地區人民檢察院(重慶鐵路運輸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陳義熙的成渝金融法院審判員職務。

  四、決定免去

  李大槐的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檢察長職務。

  五、批准

  梁經順辭去江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孟衛紅辭去九龍坡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鐘曉雲辭去綦江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記者:何春陽 周尤

編輯: 陶玉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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