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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實行生活垃圾管理責任人制度

  隨着生活垃圾工作不斷推進,如何明確管理責任至關重要。重慶市城市管理局印發《重慶市生活垃圾管理責任人制度》(以下簡稱《制度》),於近日正式實施。

  《制度》提出,生活垃圾管理責任人是生活垃圾分類第一責任人,對責任區域內的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全面負責。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的辦公場所,其單位委託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物業管理的,物業服務企業為管理責任人;單位自行管理的,單位為管理責任人。

  住宅小區由業主委託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物業管理的,物業服務企業為管理責任人。道路、廣場、公園、公共綠地、公共水域等公共場所,其管理部門委託服務單位管理的,服務單位為管理責任人;管理部門自行管理的,管理部門為管理責任人。按照前述規定無法確定管理責任人的,由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確定管理責任人並向責任區域公示。

  《制度》要求,生活垃圾管理責任人應當建立並落實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制度、分類收運制度、公示制度、分類巡查制度、管理&賬制度等,並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知識宣傳普及,引導、監督單位和個人實施生活垃圾分類。

  為此,重慶各區縣也積極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宣傳普及活動,營造“垃圾分類人人參與”的良好氛圍。比如重慶高新區含谷鎮,就通過開展別開生面的垃圾分類全民比賽活動,檢驗垃圾分類知識掌握程度和操作能力。

  據了解,比賽吸引了轄區居民、教師、學生等25支隊伍75名選手參加,活動分為家庭賽和團隊賽兩個版塊,有必答題、搶答題、附加題和現場分類投放四個環節,每一道題目都深入到具體生活中去,將垃圾分類要求、具體投放融入到比賽全過程。經過比賽,評選出家庭賽、團體賽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各一名。

  “此次活動充滿知識性和趣味性,不斷提升了我們垃圾分類的意識。”參賽選手錶示,將在以後的工作和生活中,以家庭、小區、學校為單位,開展垃圾分類大比拼,帶動家人、朋友和轄區居民積極參與垃圾分類,全力推動生活垃圾分類再上新&階。(記者 董進)

編輯: 陳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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