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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城市供水節水條例》將于12月1日起施行
2022年09月22日 17:28 來源: 新華網

《重慶市城市供水節水條例》新聞發布會。新華網 劉文靜 攝

  新華網重慶9月22日電 9月22日,在重慶市城市管理局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相關負責人表示,于7月22日在重慶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的《重慶市城市供水節水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城市供水節水事關城市運作安全,直接關係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生活品質,關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重慶市城市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盧鵬飛介紹,重慶有長江、嘉陵江、烏江“三江”過境,但每人平均水資源量僅為1700立方米,低于全國每人平均水資源量,且水資源分布存在時空不均的情況。

  此次制定的《條例》共八章,58條,充分體現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重視重大民生問題,明確市城市供水用水優先保障生活用水,統籌安排生産用水和其他用水,對于規范城市供水、節水、用水行為具有重要作用。

  同時,《條例》明確了供水企業的行為規范,對供水規劃和建設、特許經營、供水企業經營和服務、供水企業義務等進行規定,從制度設計上保障供好水,確保城市供水水質安全,同時保障用水人知情權,完善服務制度。比如設置供水服務熱線,二十四小時接受用水人咨詢、求助及投訴;對水質資訊進行公示制度;方便用水人查詢用水業務辦理等。

  《條例》還規范了用水行為和用水人權利義務,從供用水合同簽訂方式、用水人權利、用水人義務、投訴處置、供水價格、用水計量、水費收取等方面進行了明確和細化,並通過法律責任對違反規定的行為進行量化處罰,保障用水人的權益。

  下一步,重慶市城市管理局將根據新修訂的《條例》,結合明年4月1日正式實施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22),健全完善市級城市供水主管部門、區縣城市供水主管部門、城市供水企業的三級責任主體職責,保障城市供水水質安全。

編輯: 張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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