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間,雲南省司法廳聚焦行政執法協調監督體系建設,持續完善制度機制、強化法治協調、壓實監督責任,推動行政執法監督提質增效,為雲南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築牢法治屏障。
織密制度網絡夯實協調監督基礎
雲南省司法廳抓緊推動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建設,在楚雄彝族自治州牟定縣、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縣戛灑鎮先行試點的基礎上,全省基本建成省市縣鄉四級全覆蓋的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截至目前,雲南省146個司法行政部門共單獨設置行政執法監督處(科、股)81個,配備行政執法監督人員298名,1431個鄉鎮(街道)司法所實現履行協助縣級司法行政部門依法開展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的職責;6000余家行政執法部門明確行政執法監督機構2526個、配備監督人員6233人,形成“有機構承擔、有人員負責”的行政執法監督組織體系。
2024年10月1日,“雲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局”印章正式啟用,雲南省司法廳同步指導各州(市)、縣(市、區)司法局啟用同級人民政府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局印章,2025年9月9日印發《雲南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局印章使用管理辦法》,進一步提升行政執法監督權威性。
為規範行政執法文書標準,系統梳理歸納行政執法中常見的89種文書類型,雲南省司法廳於2024年5月13日印發《雲南省常用行政執法文書示範文本》,推動行政執法行為標準化、規範化。雲南省司法廳積極推進《雲南省行政執法程序規定》立法工作,將為全省行政執法提供更加完備的制度依據。
深化法治協調釋放便民惠企紅利
圍繞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雲南省司法廳持續推進“減證便民”與執法職能優化。2021年1月14日,雲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雲南省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先後公布告知承諾制證明事項清單122項。2023年1月,雲南省司法廳獲評司法部“減證便民”優秀組織獎。截至2024年,實行告知承諾制的政務服務辦件量超640萬件,減少企業和群眾“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復證明的困擾。
2024年12月11日,《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決定》&&後,雲南省司法廳梳理公布《雲南省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事項指導目錄(2024年版)》,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可在458項易發現、易處理、專業技術要求低的行政處罰事項中選取集中事項,促進行政處罰職能科學配置。
以開展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2023—2025年)為契機,雲南省司法廳牽頭組建由行政執法監督人員、律師、法學專家、法官、檢察官等組成的行政執法培訓講師團,為各地各部門提供師資支持。全省普遍建立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和行政執法包容審慎監管清單,目前共制定行政裁量權基準40余個,行政執法“減免責清單”32577項,確保執法尺度細化量化、執法過程寬嚴相濟。
壓實監督責任守護法治化營商環境
雲南省司法廳綜合運用案卷評查、工作情況檢查、案例指導等形式紮實開展行政執法常態化監督。2024年2月29日,雲南省司法廳修訂&&《雲南省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辦法》。2021年以來,全省累計評查行政執法案卷170萬餘卷,以個案評查推動類案規範辦理;先後發布典型案例28件,為各地各部門開展行政執法工作提供參考借鑒。
針對企業反映強烈的行政執法突出問題,2025年4月以來,雲南省司法廳部署全省規範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構建“發現問題—精準交辦—限期整改—源頭防範—嚴肅問責”的閉環監督機制,通過發布公開徵集問題線索公告、向企業徵集問題等12種方式全面排查問題線索。專項行動期間,全省制發行政執法監督意見書、決定書、督辦函等1000余份督促問題整改,助力打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圍繞2025年雲南省10件惠企實事之一的規範涉企行政檢查,2025年3月20日,雲南省司法廳&&《雲南省嚴格規範涉企行政檢查16項措施》,從源頭管控、檢查實施、檢查保障三個方面提出具體工作舉措,通過推行行政執法人員“掃碼入企”,對多頭檢查、高頻次檢查等行為進行預警監督等,為全省涉企檢查提供清晰操作指南,切實減輕企業迎檢負擔。(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