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昆明12月27日電(念新洪)來自雲南省人大常委會27日上午在昆明召開的新聞發布會消息,《雲南省鄉村振興促進條例》已由雲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於2024年11月28日審議通過,將於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對基層幹部、鄉村教師和鄉村醫生、農業技術人才的服務和保障機製作出了規定,加強鄉村振興人才隊伍建設。
加強基層幹部隊伍建設方面,條例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規定統籌保障村幹部基本報酬並建立村幹部基本報酬正常增長機制。此外,建立村幹部後備人才庫,健全從優秀村幹部中選拔鄉鎮領導幹部、考錄鄉鎮公務員、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機制,拓寬選拔優秀人才到鄉鎮、村工作的渠道,建設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的農業農村工作幹部隊伍。
加強鄉村教師、鄉村醫生隊伍建設方面,條例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鼓勵和支持城市學校教師、城市醫院醫生和高等學校畢業生到農村地區服務,並在工資待遇、職稱評審、崗位聘用、培養培訓等方面給予政策傾斜。落實鄉村教師、鄉村醫生各項補助政策,逐步提高收入待遇。
加強農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方面,條例明確,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支持科技特派員、特派團創新創業和服務鄉村振興,引導農業、林業、水利等領域的專業技術人員進村入企提供科技服務,保障和改善農業技術人才待遇,落實農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政策,對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的農業技術推廣人員等專業技術人才給予職稱評審和崗位聘用政策傾斜。(完)
【糾錯】
【責任編輯:范芳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