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泰國曼谷的警察集結準備執行宵禁任務。 泰國總理巴育4月2日宣布于4月3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宵禁,宵禁時間為晚10點至次日淩晨4點。宵禁期間除必要出行的人員外,其他民眾一律不得離開住所,違禁者可能面臨最高2年的監禁。 新華社發(拉亨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