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一輛救護車在宵禁後行駛在曼谷一條街道上。 泰國總理巴育4月2日宣布于4月3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宵禁,宵禁時間為晚10點至次日淩晨4點。宵禁期間除必要出行的人員外,其他民眾一律不得離開住所,違禁者可能面臨最高2年的監禁。 新華社記者 張可任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