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旅游強迫購物畫出“法律標準像”-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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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9/26 11:06:53
來源:北京青年報

給旅游強迫購物畫出“法律標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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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2025年第三批旅游市場強制消費問題典型案例,通報了隱瞞購物行程、負團費接待、導游強迫購物等違法違規行為,以規範旅游市場秩序。有媒體梳理發現,今年以來,文化和旅游部已先後三批共通報48起典型案例,涉及強迫購買自費項目、脅迫購物等多類情形。

  強迫購物是旅游市場的頑疾,擾亂了市場秩序,侵犯了游客權益,備受社會詬病。多年來,相關部門一直在治理這一問題,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強迫購物問題依然屢禁不絕。這背後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不少旅行社、導游已經形成了“以零團費或白菜價引流+強迫購物獲取購物回扣或佣金”的畸形旅游服務模式,在利益的驅使下難以自拔;二是強迫購物亂象已經出現了反監管異變,從之前簡單粗暴的“硬強迫”逐漸變成了“軟強迫”——比如,長時間安排游客待在購物店、不安排其他活動、導游進行“情感綁架”或對不消費的游客冷嘲熱諷等。對於“軟強迫”,存在取證難、定性難、處罰難等問題,這也助長一些旅行社和導游的僥倖心理、投機心理。

  要遏制強迫購物行為,需要加大對零團費或超低團費模式的打擊力度,並對參與産業鏈條的旅游經營者、從業人員以及關聯的商家進行全面懲戒。對此,要強化跨地區、跨部門的執法協作,通過行業自律、政府引導等方式鼓勵督促旅游經營者加強合規管理,推出更多優質旅游産品,用高質量的服務吸引游客、參與公平競爭。

  從完善監管技術和監管措施的角度看,有必要給旅游強迫購物畫出“法律標準像”。相關部門等可通過修訂《旅游法》等法律法規、&&相關實施細則或法律解釋的方式,明確強迫購物的具體表現形式,尤其是列出“軟強迫”的具體情形,拉出負面清單,進一步劃清相關主體行為的底線和邊界。在此基礎上,明確監管部門對“軟強迫”的取證規則與定性標準,進一步增強治理的針對性。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考慮到“軟強迫”已經對現有的法律規定和監管工作産生了越來越強的規避效應,有必要通過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升級監管手段將其納入治理射程。給強迫購物畫出“法律標準像”,能給相關部門提供更明確的執法依據,給旅游經營者和從業人員提供更規範的自律指南,給游客提供更具可操作性的監督維權標準,能夠對強迫購物行為進行全面而精準的打擊,進一步維護旅游市場秩序,為游客營造誠信、公平、透明的旅游市場環境。

【糾錯】 【責任編輯:張欣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