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9月23日央視報道,趕海是沿海地區傳承千年的一種生活方式,漁民在退潮後的灘塗和礁石區打撈或者採集一些魚蝦、貝類。如今,在一些地方,趕海已被開發成旅游休閒的新項目,加之社交&&熱推,吸引了大量游客前往網紅趕海地,同時也帶來了簡單粗暴的趕海方式。
“趕海+研學”“趕海+民宿”等融合業態興起;趕海視頻、直播帶動流量變現,吸引大量游客;海鮮加工、餐飲、交通等産業鏈延伸,促進漁民增收與鄉村振興……趕海旅游的爆火帶來了諸多正向效應,同時也在一些地方造成了生態惡化:一些游客為追求收穫感,使用高壓水槍、釘耙等工具暴力趕海,導致沙蟹、蛤蜊等底棲生物棲息地被破壞,生物鏈斷裂;礁石區敲打作業直接損傷珊瑚、海藻床,削弱海岸線天然防護功能;游客遺留的塑料漁網、化學防曬劑等污染物,通過潮汐擴散,威脅水質安全,甚至引發海洋生物誤食而亡。這些行為違背了《海洋環境保護法》中“保護海洋生物多樣性”的核心要求,讓趕海從“靠海吃海”淪為竭澤而漁。
簡單粗暴的趕海方式,本質是短期利益與長期價值的激烈碰撞。對沿海地區而言,趕海旅游是農文旅融合的“低成本突破口”——無需大規模基建投入,僅需“原生態”標籤即可引客。然而,在一些地方,簡單粗暴的趕海方式會帶來生物資源枯竭、垃圾污染等問題,進而導致游客體驗下降,引發本地居民抵制,損害區域旅游形象。
破解之道,當是以生態保護為底線,以游客體驗為抓手,以地方參與為支撐,構建“保護—開發—共享”的協同機制,從而實現趕海旅游的長效發展。
首先,劃定生態紅線,實施分級管理。依據《海域使用管理法》,對趕海區域進行功能分區:核心保護區禁止一切人為活動,生態修復區限制工具類型與作業強度,休閒體驗區推行“限量、限時、限具”制度,既保障生態修復空間,又滿足游客基本需求。
其次,規範行業標準,推行“無痕趕海”。制定趕海旅游服務規範,要求旅行社等配備生態導覽員,向游客普及潮汐規律、物種保護知識;推廣可降解工具,禁用高壓水槍等破壞性設備;建立“垃圾換紀念品”等激勵機制,引導游客主動參與海洋清潔。
此外,建立利益共享機制,讓漁民加入到守護海洋生態的行列中來。漁民是海洋生態的“活地圖”,更是趕海文化的傳承者,可通過“企業+合作社+漁民”模式,將漁民納入旅游産業鏈:培訓漁民擔任生態嚮導,開發“漁家樂”“海産加工體驗”等衍生項目,實現生態保護與經濟增收的良性循環。
趕海,可以説是人與海洋的“對話”。當游客的歡聲笑語與潮汐律動共鳴,漁民的生計改善與生態修復同步,這場“對話”才能真正實現“海納百川,生生不息”。期待相關方面以敬畏之心守護海洋,以創新之智開發資源,以共享之念凝聚合力,推動趕海旅游駛向健康發展的藍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