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黔西南州人大常委會原副廳長級幹部袁建林一審被判十年-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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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2/06 2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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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黔西南州人大常委會原副廳長級幹部袁建林一審被判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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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貴陽2月6日電(記者汪軍)貴州省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6日一審公開宣判黔西南州人大常委會原副廳長級幹部袁建林受賄案,對被告人袁建林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十萬元;對被告人袁建林受賄犯罪所得財物及孳息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06年至2024年,被告人袁建林利用擔任興仁縣委副書記、縣長,興義市委副書記、市長,黔西南州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承攬、醫療設備採購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87萬餘元,其中部分未實際取得。

  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袁建林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鋻於其部分犯罪係未遂,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贓款贓物已全部退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被告人袁建林當庭&&服判,不上訴。

【糾錯】 【責任編輯:施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