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6日電 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陜西省西安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韓松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韓松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以及旅游和健身活動安排,長期無償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金;毫無紀法底線,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韓松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韓松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西安市第十四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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