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建設銀行紀檢監察組、北京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建設銀行紀檢監察組、北京市通州區監委對中國建設銀行浙江省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高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高強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轉移、隱匿證據;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違反組織原則,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方面利益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禮品,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離職後違規任職取酬;違反生活紀律,長期打牌賭博;貪慾膨脹,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融資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高強身為國有金融機構黨員領導幹部,紀法意識淡漠,甘於被“圍獵”,在職期間以貸謀私、以股謀利,離職後以“工資”“顧問費”等名義斂財,搞銀企“旋轉門”式腐敗,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後不收斂、不收手,甚至在黨的二十大後仍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建設銀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高強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北京市通州區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建設銀行紀檢監察組、北京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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