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7月25日發布檢察機關助力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有關情況。檢察機關在履行行政檢察職責中,對地方涉企信用懲戒適用中存在的執法司法不規範問題進行監督,2024年1月至2025年6月,全國檢察機關辦理社會信用領域行政檢察監督案件1366件,其中,辦理行政機關信用懲戒不當案件557件、失信違約案件260件,辦理法院信用懲戒措施不當案件549件,幫助涉案企業及時修復信用,推動完善社會信用體系。
檢察機關辦案發現的問題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在行政執法中,存在部分行政機關涉企行政處罰信息公示不及時、不當適用信用懲戒措施等情形。
在行政非訴執行案件中,存在違法納入或未及時刪除被執行人失信信息,錯列企業為失信被執行人等情形。
在執行轉破産案件中,存在部分執行終結後未依法恢復企業信用等不正確適用信用懲戒措施情形。
檢察機關提醒,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經營主體要依法經營、守護企業信用,如遇到被錯誤列入失信對象等問題,有權申請信用修復。有關部門應履行信用修復告知義務並及時刪除失信公示信息,修復企業信用、消除不良影響,進一步激發企業發展活力。
據介紹,檢察機關下一步將積極參與規範涉企執法專項行動,加強涉企信用懲戒執法司法監督,聯合法院、行政機關建立社會信用懲戒與信息修復銜接機制,促進政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建設。(記者劉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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