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9日電 記者9日獲悉,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稅務總局三部門近日聯合公告2026至2027年減免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産品技術要求,明確純電動乘用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有關技術要求調整等情況。
根據公告,純電動乘用車百公里電能消耗量應不高於《電動汽車能量消耗量限值 第1部分:乘用車》對應車型的電能消耗量限值等。
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方面,調整包括:純電動續駛里程應滿足有條件的等效全電里程不低於100公里;電量保持模式試驗的燃料消耗量與《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中對應車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整備質量為2510kg以下的乘用車,應小於70%,整備質量為2510kg及以上的乘用車,應小於75%;電量消耗模式試驗的電能消耗量與《電動汽車能量消耗量限值 第1部分:乘用車》中對應車型的電能消耗量限值相比,整備質量為2510kg以下的乘用車,應小於140%,整備質量為2510kg及以上的乘用車,應小於145%等。
公告指出,2026年1月1日起,列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車型,需符合本公告要求。2026年1月1日(含)起,在2026年及以後生效的減免稅目錄發布後,購置列入減免稅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可按規定享受車輛購置稅減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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