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6月20日從中國證監會獲悉,為優化證券公司分類評價制度,突出促進證券公司功能發揮導向,支持中小機構差異化發展、特色化經營,證監會修訂形成了《證券公司分類評價規定(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證監會資料圖
此次徵求意見的證券公司分類評價規定是對《證券公司分類監管規定》的修改完善。此次修訂將規則標題進行調整,與以分類評價為主要內容的制度框架相適應。
分類評價規定突出促進證券公司功能發揮的導向,完善評價框架。同時,適當整合、優化業務發展指標,引導行業機構聚焦高質量發展,支持中小機構差異化發展、特色化經營。
此外,分類評價規定突出“打大打惡”導向,優化評價結果下調手段,同時適當調整扣分分值設置,提升評價的合理性。
據介紹,證券公司分類評價制度是機構監管的基礎性制度,《證券公司分類監管規定》是該制度的主要法規依據,於2009年發布實施,並於2010年、2017年和2020年作了3次修訂。
《證券公司分類監管規定》已形成較為成熟的評價體系,在引導證券公司強化合規風控、服務實體經濟和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由於距離前次修訂已近5年,有必要予以修改完善。(記者劉羽佳、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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