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9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國務院國資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關於開展零碳工廠建設工作的指導意見》(工信部聯節﹝2026﹞13號)的通知。
通知指出:2026年起,遴選一批零碳工廠,做好標杆引領。到2027年,在汽車、鋰電池、光伏、電子電器、輕工、機械、算力設施等行業領域,培育建設一批零碳工廠,初步構建涵蓋能源供應、技術研發、標準制定、金融支持等的零碳工廠建設産業生態,有效適應國際貿易規則,增強産業低碳競爭優勢。
到2030年,將零碳工廠建設逐步拓展至鋼鐵、有色金屬、石化化工、建材、紡織等行業領域,探索傳統高載能産業脫碳新路徑,推廣零碳工廠設計、融資、改造、管理等綜合服務模式和系統解決方案,大幅提升産品全生命周期和全産業鏈管理能力,實現工廠碳排放的穩步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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