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覺階前閒葉落
來日已是滿庭秋
今天
清華大學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發布
祝福考研的你
手握星輝,執筆為劍
歷經千帆,得償所願
一
總則
第一條 清華大學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堅持服務戰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招生原則。
第二條 清華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網上發布,有關信息請瀏覽 “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s://yz.chsi.com.cn/)、“清華大學研究生招生網”(以下簡稱“清華研招網”,https://yz.tsinghua.edu.cn/)和“清華大學研究生招生綜合信息&&”(https://yzbm.tsinghua.edu.cn/publish/infors)。
第三條 我校以推薦免試和普通招考兩種形式招收碩士研究生。申請免試推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簡稱推免生,下同)按教育部政策要求確認免初試資格,經材料審核入圍復試者直接參加復試考核。普通招考分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進行。
第四條 招生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本科畢業以及具有與本科畢業同等學力的中國公民,應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良好,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第五條 考生應誠信參加考試,自覺遵守考試管理各項規定。
二
推薦免試
第六條 免試推薦生申請條件
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願為祖國建設服務、遵紀守法、品德良好的中國公民,且滿足以下條件:
1.在目前就讀學校取得教育部推薦免試研究生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
2.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
3.誠實守信,學風端正,不存在任何有違學術道德、專業倫理等行為;
4.身心健康,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第七條 免試推薦生申請與報名
1.清華大學研究生申請服務系統推免申請程序
推免生應按《關於清華大學2026年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報名的通知》,在我校規定時間內登錄清華大學研究生申請服務系統(https://yzbm.tsinghua.edu.cn)完成網上申請。
2.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報名
獲得本科院校免試推薦資格,經我校考核獲得初步錄取資格的申請人,應按我校通知要求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推免服務系統(網址為:https://yz.chsi.com.cn/tm/)完成網上報名、繳納報名費、復試確認和待錄取確認等環節。
第八條 免試推薦生入圍復試程序
院係收到申請材料後,將組織專家進行材料初審,通過初審入圍復試的申請人應按要求參加所有復試環節。
第九條 免試推薦生資格複審
我校預計在2026年6月組織各招生院係對所有擬錄取的推免生進行資格複審。未通過資格複審者不予錄取。
資格複審的要求規定如下:
1.應已完成本科培養方案規定的所有課程及實踐環節的學分要求;
2.本科最後一學年課程考核成績不得出現不及格記錄;
3.從考生報名(指在“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提交志願的時間)至入學報到之日,未受到任何處分;
4.本科綜合論文訓練(畢業設計)應優良或80分(含)以上;
5.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學前獲得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6.符合我校各擬錄取院係自定的不低於學校複審要求的標準。
推免生必須在2026年6月本科最後一學期結束前將本人最後一學年正式成績單(含畢業設計成績,加蓋教務處公章)交(寄)到我校擬錄取院係研究生教學辦公室,便於及時審查。
三
普通招考
第十條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學業水平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2026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學報到日之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後滿2年及以上人員(從畢業後到2026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學報到日之前,下同)或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但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a.曾經發表專業論文或取得其他創新成果;b.輔修過所報專業本科的全部主幹課程;c.本人英語水平證明。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在讀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第十一條 報名參加以下專業學位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十條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
(二)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十條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可報考)。
(三)報名參加臨床醫學專業學位[代碼為1051]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規定專業的應屆或往屆本科畢業生。
2.對於已經獲得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證書人員原則上不得報考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
(四)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碩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碼為125601]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報考125100工商管理碩士(EMBA除外)、125200公共管理碩士(MPA)、125601工程管理碩士(MEM)的考生必須具有:大學本科畢業後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經驗;或者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後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經驗;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後有兩年以上(含兩年)工作經驗。
2.報考125100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EMBA)的考生必須具有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學歷,畢業後有八年或八年以上全職工作經歷,其中應有五年或五年以上管理工作經歷,為較大規模企業的現職中高層管理人員。或者大學專科畢業並取得畢業證書,畢業後有十年或十年以上全職工作經歷,其中應有五年或五年以上管理工作經歷,為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較大規模企業的現職高層管理人員。
3.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於進一步規範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考生持境外獲得的學歷證書報考,須通過(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資格審查時須提交認證報告。
第十三條 考生應在報名前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包括學校和報考院係、專業、項目發布的報考條件),因不符合報考條件産生的相關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第十四條 普通招考生報名及確認程序
考生須嚴格按照清華研招網(https://yz.tsinghua.edu.cn/ )公布的“清華大學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和“清華大學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統招)”(包括目錄裏的招生説明)的相關要求進行報考。以下報名環節和確認環節都必須按要求完成,缺一不可。
1.報名環節
所有報考我校的考生均須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s://yz.chsi.com.cn/)上按照要求報名,報名時間按教育部統一規定,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所有報考我校的考生同時還須按照“清華大學2026年碩士生招生相關事宜須知”和“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報名清華大學報考點公告”中的相關要求報名。
其中: 報考我校美術學院要求使用畫板類、非常規考試用紙的,考生均須在清華大學參加初試,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報名時必須選擇1103清華大學作為報考點,選擇其它報考點無效。
2.確認環節
①清華大學考點
凡在清華大學參加初試的考生,必須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報名系統中交納初試報考費,在交費成功24小時(節假日順延)後,必須登錄清華大學研究生服務系統(https://yzbm.tsinghua.edu.cn/)上傳電子照片或相關材料並通過審核方可參加初試,具體請見“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報名清華大學報考點公告”。
②其他考點
在其他考點報名參加初試的考生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報名後,按照當地報考點的要求交納初試報考費和進行網上確認。
第十五條 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少數民族照顧政策條件並申請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申請信息,其資格由報考點進行初審,我校在復試前進行複審,確定考生的相應資格。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試加分政策。
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初試加分條件的考生,可申請享受初試總成績加分。該類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申請信息,其資格由有關部門進行初審,我校在復試前進行複審,確定考生的相應資格。符合多項加分項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符合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申請信息,其資格由有關部門進行初審,我校在復試前進行複審,確定考生的相應資格。報考專項計劃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試加分、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未按規定申報或審核(含複審)未通過的,不享受相應的加分、照顧等政策,或不得參加有關專項計劃初、復試。
第十六條 下載打印《准考證》按教育部統一規定時間,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進行信息查詢和打印。
第十七條 考生應在報名前主動了解報名程序、確認程序和報考點要求,未按照要求完成報名和確認程序的相關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
初試和復試
第十八條 初試方式為筆試。初試時間按國家教育部統一規定進行,初試科目詳見招生專業目錄。
第十九條 復試為專業綜合考核。滿足我校各院係、專業(項目)入圍復試要求的考生都必須參加復試,考生資格審查於復試期間統一組織,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幹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
錄取
第二十條 符合我校申請或報考條件的考生,達到清華大學研究生院及招生院係規定的入圍復試基本要求,根據我校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錄取,寧缺毋濫。
擬錄取名單確定後,招生院係將面向擬錄取碩士生組織資格複審工作,資格複審包括學歷學業複審、思想政治素質與品德情況考核。為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院係將向擬錄取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對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定向就業類別碩士生還須在錄取前簽訂相應協議書。一經錄取後,不得變更錄取信息中的就業方式。
資格複審不通過或協議簽署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産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一條 按照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第一志願上線考生不足的專業,將在符合規定的前提下對招生計劃做出調整。
六
其他事項
第二十二條 其他説明
1.港澳&學生及國際學生招生簡章另行發布。
2.除招生專業目錄上特殊説明的項目外,一般在北京校本部培養。部分專業招收在清華大學深圳國際研究生院攻讀碩士學位的研究生,招生人數見招生專業目錄。清華大學深圳國際研究生院是國家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其錄取標準、培養要求、學位授予與清華大學研究生院完全一致。深圳國際研究生院學生全程在深圳培養,不安排校本部住宿。另有資源與環境碩士項目(工程物理系、安全科學學院)和藝術碩士項目(美術學院),全程在深圳國際研究生院培養和住宿。集成電路學院集成電路工程碩士,第一學期在深圳國際研究生院培養和住宿。
3.我校按照國家和北京市規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學費,同時設立獎助學金用於支持學生完成學業。研究生獎助相關規定請參見“清華大學研究生資助獎勵體系”(具體見https://www.tsinghua.edu.cn/jyjx/yjsjy/jztx.htm )。
4.請申請人或考生在安全場所上網報名、支付報考費,因自己操作失誤或網上支付賬號和密碼泄漏造成的損失,我校概不負責。網上支付報考費、復試費前務必慎重考慮,因各種原因不能參加考試、考核者,已支付費用不退。
5.不論是否錄取,所交材料(含成績單)一律不予退還。
6.復試時應屆本科畢業生須由考生所在學校出具成績單原件;在職人員須提交原所在學校出具的成績單原件或本人檔案中《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複印件並加蓋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7.我校招收強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和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後簡稱骨幹計劃)研究生,各專項計劃(含強軍計劃)考生試題均與統考考生試題相同,具體招生數和復試分數線根據當年國家計劃和生源質量綜合確定。其中:強軍計劃僅面向除清華大學深圳國際研究生院外的全日制工科專業學位(專業代碼前3位為“085”“086”)招生,考生的報考點須選擇清華大學(1103),考試方式須選擇“單獨考試”;統招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研究生僅面向工科專業(專業代碼前2位為“08”)招生;骨幹計劃除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新疆項目(專業代碼125200)外,僅面向全日制工科(專業代碼前2位為“08”)專業招生,所有骨幹計劃研究生入學時不遷戶口。
8.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取消報考(申請)資格、不予錄取、取消錄取資格或取消學籍。
9.申請人或考生須承諾學歷、學位證書、個人及其它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凡存在學術不端、違反考試紀律、弄虛作假等行為者,一經查實,取消報考(申請)資格、不予錄取、取消錄取資格或取消學籍。
10.我校及相關招生院係以研招信息&&、網站、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公開或發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視為送達,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1.如果上級部門&&新政策、安排或計劃調整,我校將做相應調整。
12.在我校住宿的研究生應繳納住宿費,2025年錄取的碩士生學校住宿收費標準上限為600元/學期·人,2026年住宿費標准將在發放錄取通知書時説明。因學校學生宿舍資源緊張,定向就業類別(不轉檔案)碩士生不安排學生宿舍住宿。
第二十三條 信息查詢、申訴及&&方式
1.信息查詢:
申請或報考、成績、錄取等信息可在清華大學研究生申請服務系統上查詢及各院係網站查詢,我校將及時在網上公布新的招生信息。
清華大學研究生申請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bm.tsinghua.edu.cn
2.申訴:
對院係碩士生招生環節有異議的,可向院係書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訴,院係應當受理並予以答覆。申訴人對答覆有異議的,可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起申訴。
3.諮詢及申訴&&方式:
清華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位於清華大學二校門東側
通信地址:北京市清華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100084
電話: 010-62782192
諮詢電子郵件:yjszb@mail.tsinghua.edu.cn
申訴電子郵件:yanzhaoban@mail.tsinghua.edu.cn
4.清華大學查號&:62793001
相關信息請以清華大學研究生招生網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