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調查發現,有不少網友在參與游戲過程中被主播忽悠“上頭”,一次次“氪金”(即充值打賞)想要獲得勝利。在這種彈幕游戲中大量“氪金”的,有不少是未成年人。接受記者採訪的專家指出,彈幕游戲直播可能存在誘導消費、過度消費、未成年人保護不足以及潛在的不公平競爭等問題。(5月14日法治日報)
發條彈幕就能參與,點讚、發彈幕或者送禮物,就能夠增強自己所支持游戲戰隊的戰鬥力。主播一聲聲嘶吼“扣1加入游戲”“多刷禮物佔據優勢/挽回劣勢”……這就是目前在多個短視頻&&上興起的彈幕游戲直播。而游戲玩法簡單,游戲畫面滿屏特效,吸引了不少年輕人甚至未成年人參與。
據報道顯示,主播“催氪”是這類直播間的常態。禮物價格在幾毛錢至上百元一個不等,上不封頂。此類游戲本質是通過引導用戶刷禮物或發彈幕,而彈幕的數量和內容可以由後&操控,主播即使處於挂機狀態,直播間的熱度也會隨着彈幕互動數量而增長。值得注意的是,不少彈幕游戲主播都在直播間中遇到過未成年觀眾打賞參與游戲的情況。
現行立法體系下,暫未對彈幕參與游戲直播互動模式的法律性質作出明確規定,很難直接認定這類模式法律性質應當構成網絡游戲還是純粹的直播內容。不過,2019年國家新聞出版署印發《關於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游戲的通知》,已經對未成年人玩游戲的時長、單次充值金額等都做了規定。最高人民法院也曾發布指導意見明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未經其監護人同意,不得通過參與網絡付費游戲或者網絡直播&&“打賞”等方式,支出與其年齡、智力不相適應的款項。
彈幕游戲不能成了網游的新馬甲、新變種,不能成了新的坑害未成年人的“氪金”陷阱或“氪金游戲”。監管部門須綜合發力,一方面,應加強法規的制定和執行,明確直播和網絡游戲的界限,甚至有必要&&專門針對這類新興模式的管理辦法;另一方面,對彈幕游戲後&“暗箱操作”,有必要加強警示,對侵害消費者知情權、公平交易權等,須依法依規治理,尤其須防範賭博元素摻入其中。
&&須切實負起責任。在&&經濟運行中,一些新的游戲玩法會不斷出現,但是對於&&來講,也應該履行好自己的責任。畢竟,&&經營者對其&&內的經營活動負有合理的注意義務,對於短時間“氪金”數據顯著異常的直播活動理應重點審核和評估。同時,更須注意的是,應嚴格執行未成年人保護各項規定,並有必要做好風險提示。
此外,對於主播的行為規範也應重視起來。一方面,主播要注意自身的言行,為營造積極向上、健康有序、和諧清朗的網絡空間,貢獻出自己的力量;另一方面,要注意引導未成年人理性消費,增強其自我保護能力,這也是主播應具備的社會擔當。此外,社會公眾和媒體也應當參與監督,對違規行為進行曝光,提高公眾對於這類問題的認識和警覺性。(楊玉龍)